为落实《南通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夏季实训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崇川生态环境局以促进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切入口,围绕国控站点周边加油站开展夏训专项执法。利用微站、走航监测、油气回收在线等非现场手段发现线索,联合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气液比、液阻监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质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治气攻坚,夏练三伏,炎炎烈日下不变的是生态环保铁军奋战在臭氧攻坚一线的身影。近期,崇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VOCs走航数据发现狼山站点周边某加油站附近VOCs出现异常高值,峰值高达2220.4μg/m3,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调查。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检查油气回收设备运行状况、调阅在线监控数据等多种手段,最终将问题锁定在该单位的三次油气回收设备上。执法人员查看该单位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控制系统,显示压缩机运行时间为0min。查看设备运行记录,7月12日12时19分后无运行记录。后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其表示由于业务繁忙,未能落实油气回收设备每日巡检制度,导致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因为油罐低压停止运行后,加油站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
该单位未保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崇川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夏训活动开展以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重点地段加油站一、二、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邀请检测单位对气密性、液阻、气液比等指标进行检测,做到违法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和及时整改。
汽油等作为易挥发性轻质油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过程中挥发出大量的油气,在造成污染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油品挥发性损耗。加油站油气回收设备作为污染防治设施的一种,需要汽油零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维护检查,落实巡检制度,保证油气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设备运行状态,法兰、管路气密性等需要经常开展检查,防止由于缺乏维护、故障等原因导致设备停运或跑冒滴漏,在违反环保法律的同时,也影响了大气环境质量。此案给全区汽油零售单位敲响了警钟。下一步,崇川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推动辖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全覆盖,持续开展加油站专项检查,让炎炎夏日的通城天更蓝、气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