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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揭牌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0-11-2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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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南通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揭牌仪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吴陈钢,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炜出席仪式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军主持仪式。

吴陈钢宣读南通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编制事项的相关内容,此次改革整合市、县(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海洋环境保护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执法职责。

在市级层面组建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南通市生态环境应急中心牌子,副处级建制,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管理。

县(市)、区层面上,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与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局队合一”,正科级建制。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全市共设立35个区域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安5个,如皋、如东、启东、海门及通州各6个。其中海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局、如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局、海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局、通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一局为正科级建制,其余31个区域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均为副科级建制,具体编制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和参公事业编制中统筹安排。

程炜在讲话中指出,随着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相关监督管理和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此次推进两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旨在进一步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以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他要求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大意义。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上下要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加快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依法依规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各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左右联合、上下联动,形成整体“一盘棋”;加强与外单位部门联动,执法协同,建立完善联动联席机制,共享行政执法资源,加快形成强有力的“利剑斩污”执法合力;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素质。要强化业务培训,坚持“以练代训、以干代训”,培养执法尖兵;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敢担当、敢作为的执法人员;要继续争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坦坦荡荡工作,干干净净执法,展现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本次揭牌仪式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市生态环境局设主会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设分会场,各县(市)、区分管领导,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全体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