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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拉开大幕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03-10 字体:[ ]

南通,206公里的海岸线, 1336个入海排污口,在前期进行“查”——摸清底数,“测”——水质检测、“溯”——污水溯源基础上,即将进入全面整治阶段。根据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日前印发的《南通市2021年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整治完成比例不低于50%。

全市1336个入海排污口,是近两年来南通生态环境系统运用高科技+铁脚板取得的成果,是南通入海排污口的“一本帐”。2020年,生态环境部已经将入海排污口清单交办给地方,要求各地拉条挂账、分类整治,全面推进环境治理。

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入海排污口整治不仅是治口,而是口、河、海、岸的协同推进,需要系统提升沿海地区纳管能力、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地表水综合治理能力。

据统计,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市对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已完成438个,整治完成165个。

对照《工作方案》,2021年要在2020年监测溯源整治的基础上,全市入海排污口监测和溯源全部完成,整治完成比例不低于50%。各县(市、区)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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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推进工作

1.推进排污口监测

依据《长江入河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要点(试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海洋监测规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海洋监测技术规程》《江苏省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和生态环境部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入海排污口的水质水量监测工作,了解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识别重点排污口及排污问题,为精准整治提供靶向和支撑。

2.开展排污口溯源分析

综合运用现场探查、调研座谈、图纸作业、科技勘探和工程机械等手段进行溯源,全面查清污水来源,掌握污水来源的责任单位。对能够通过现场探查、调研座谈、图纸作业等方式查清污水来源的,可现场予以核实确认;对现场无法直接查清污水来源及监测数据异常的,可综合运用探地雷达、管道机器人、潜望镜、标识物示踪等科技手段或者工程机械溯源措施,开展科技溯源和工程溯源,全面查清污水排放单位。现场溯源可与监测工作同步开展。

3.分类分步推进整治

按“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因地制宜、根据《江苏省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制定2021年度排污口整治方案,提出“一口一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和要求,并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把“排污口—管网—污染源头—责任主体”视为一个整体,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综合治理等进行统筹考虑,实行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堵上排污监管漏洞。

二、把握时间节点

2021年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年度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自行确定整治的排口清单。

2021年3月~7月,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10月底前,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并自行组织验收,完成工作总结,备齐台账资料备查。

2021年2~4季度,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定期调度通报各地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进展,并组织市相关部门对整治结果联合开展抽查。

《工作方案》充分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我市目前实际工作情况,探索工作机制,明确了各地区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任务,详细部署了工作内容,合理确定了推进时间节点,把我市近年来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探索成果予以巩固加强。

各地应按“一口一策”原则,制定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其重点是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分类分批分步整治,对偷排乱排等违法排污问题抓紧解决;对管网建设等需要时间的,明确阶段目标,循序渐进、务求实效,防止一堵了之、一关了之等“一刀切”行为。同时,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照工作方案,加强督查考核,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齐抓共管、落实见效,推动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