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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设立企业环保总监制度 环境案件三审合一

来源: 人民网-江苏频道 发布时间:2018-06-05 字体:[ ]

人民网南通6月5日电 (记者王继亮)今天是第47个“6·5”世界环境日,南通刚刚创立的企业环保总监制度正式执行并开班培训,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制也一同对外发布,即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统一审理。

南通市副市长徐新民在企业环保总监首期培训班上指出,生态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企业环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美丽南通的建设。“尽管随着政府环境治理力度呈现高压态势,但仍有少数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重经济效益、轻环保生产,出现超标排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有的甚至触犯刑事犯罪。”在徐新民看来,此番推行企业环保总监制度,核心是落实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增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

“通过培训来指导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和环保总监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为推进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南通市环保局局长孙立新介绍,设立环保总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行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提升自主守法能力。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高鸿向记者介绍:“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将全部指定由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实现了‘三审合一’,范围今后有望扩大至长江江苏段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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