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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中工作会议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22 字体:[ ]

8月20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中工作会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炜作“锚定目标 奋楫争先 谱写美丽南通建设新篇章”年中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年中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和问题,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会议充分肯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重点考核任务均达序时,10大类30项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有序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力争优良,长江南通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80.2%,高于年度目标16.7个百分点。党建考核半年评估排名市级机关前列。改革创新举措亮点纷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等4项改革试点经验被省委深改委总结推广,非现场执法监管、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设等典型做法被部省通报表扬或转发学习。人民群众评价稳中有升,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南通2023年生态环境总体满意率93.7%,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

会议明确,成绩取得来之不易,主要体现在“八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优化布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深入推进治污攻坚;坚持刚柔并济,加强依法依规监管;坚持环保为民,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坚持改革创新,拓展有力有效服务;坚持固本培元,夯实基础支撑能力;坚持锤炼素养,锻造环保铁军队伍。

会议强调,对标“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对标勇于攀登、奋力争取的高线追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和期盼,美丽南通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仍然任重道远。今年下半年,要聚力攻坚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力以赴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统筹臭氧、PM2.5协同治理,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强化北凌新闸、环东闸口等断面“一图一策”精细化溯源管控,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100%。落实《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步提升。

二是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修订《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协助省生态环境厅与市政府召开厅市会商会,推广工业园区“一张证”管理模式,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总量数据统一,按行业开展绿色发展专项提升行动。

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高标推进生态试点示范。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推进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市域全覆盖,建成运行全省首家以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科普展示馆建设,构建全域生物多样性智慧观测网络,统筹抓好“生态岛”试验区建设。

四是优化执法监管效能,强基提能守牢安全底线。深化“公检法环”四部门联动,集中优势兵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开展自动监控设施“体检式、教学式”检查,确保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0%。推进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鼓励公众参与有奖举报。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

五是增强改革创新动能,有效提升环保基础能力。加快《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立法进程,实施43项省级、193项市级环境基础设施工程,推进监测监控一体化系统二期项目正式投运,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监测指挥体系,创作一批彰显南通环保特色的生态文化精品。

六是坚持党建示范引领,锻造敢为善为铁军先锋。全面实施铁军队伍建设“七大工程”,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调研评估,全力办好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活动,高水平建设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常态化实训基地。

七是靠前谋划“十五五”,一体推进美丽南通建设。统筹谋划“十五五”目标指标和重大任务,构建完善“1+4”规划体系,动态更新“十五五”重大项目库,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的实施方案》,适时调整建立导向鲜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美丽南通成效考核办法。

八是深化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狠抓问题排查整改,建立本地区、本领域挂钩包片工作责任制,推动问题闭环解决。把好项目审批关,通过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等手段,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深化噪声、异味“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找准症结源头化解。

会上,市局各分管领导对条线下半年重点工作作点评部署,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殷乐乐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省环保集团南通公司负责同志,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会。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会。

供 稿:综合处

审 核: 朱蔚沫 李 婷

发 布:施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