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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谋划2021年水环境治理工作思路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0-12-15 字体:[ ]

2020年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1年水环境治理工作交流会议。会议围绕国、省控断面水质改善目标,系统谋划2021年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思路,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持续向好进行充分讨论。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局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前,市局水生态环境处组织各县(市、区)围绕“十四五”期间16个国控断面、39个省控断面所存在的现状问题,初步梳理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建设七大类210项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保障全市重点断面水质改善。

会上,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别汇报本地2021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重点就“十四五”考核断面水质改善目标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局领导分别就各地汇报内容进行点评,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炜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要做好四件事:一是要注重水平衡分析,做好基础性调研工作,抓住问题的关键;二是要注重工程的环境效益分析,2021年所安排的工程项目要切实发挥减排成效;三是要有计划地组织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类、分步、分批实施工程项目;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系统谋划2021年工作思路,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副局长张军指出,围绕2021年水质提升目标,一是要结合“十四五”考核断面的最新要求,将每个工程项目均能落到具体的断面控制单元;二是要加快工程项目进度,不达标断面涉及的相关项目尽量要在明年汛期前完成;三是要加强对属地政府和乡镇的考核力度,切实发挥各工程项目的环境效益,把水环境治理责任层层落实。

副局长李建东指出,做好“十四五”水环境治理工作,一是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把如何解决问题放在首位;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将环境效益明显的水环境治理工程优先安排到2021年完成,实现“十四五”开门红;三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水环境治理工程发挥效益。

会后,市局水生态环境处根据本次会议要求,将继续组织各地系统梳理相关重点断面、重点区域存在的短板问题,及时增补工程项目,确保2021年水环境治理项目针对性强、减排量大、环境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