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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无“油水” 环保执法护清流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07-23 字体:[ ]

7月21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接到街道网格员信息反馈:某企业存在涉水环境问题。执法人员至该单位后,首先对该企业车间厂区周边环境,尤其是南侧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有明显环境污染问题。

在对该企业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放过任何细节,对各工段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详细察看,发现静电除油设施旁,配套的除油池周边油污较明显,地面积有含油废水,负责人表示为前期下雨溢流导致。在隔油池西侧有一处雨水窨井,未采取隔挡措施,存在含油废水流入雨水井的可能,执法人员随即使用撬棍打开西侧窨井盖,发现含油废水已溢入雨水窨井内,在雨水管网内发现表层漂浮着油状物质,至此,该企业废水污染环境的案件已得到查实。执法人员立即着手完成现场证据固定,并联系监测机构对该单位雨水窨井及除油池内废水进行取样监测。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提出要求,责令清理除油池周边及雨水窨井内的含油废水,避免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另外对该单位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含油废水溢入雨水管网进行立案查处。

当前正值汛期,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利用汛期雨水多的特点而偷排偷放的企业坚决予以打击,有效遏制不良企业的环境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汛期水生态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