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江岸,法治润绿意。3月7日上午,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南通海事局以“法护长江水 绿润江海堤”为主题,开展《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宣讲暨生态修复活动。《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此次活动是一场法治与生态的双向奔赴,宣传《规定》,引导公众从“罚款”到“修复”,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法治护绿:从“罚款”到“修复”的转变——生态损害,赔偿不是目的,修复才是落脚点
以案释法: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吴依璠详细解读了《南通市生态损害赔偿程序规定》的创新亮点:提出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替代修复形式,让企业真正认识到赔偿不是目的,生态修复才是生态治理的落脚点。过去企业往往觉得罚款就是“买单”,但现在他们意识到修复环境才是真正的责任。此次《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
多元发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觉醒——生态修复,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展企业担当:江苏海上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主动购买一万尾鱼苗投放长江,用实际行动践行“长江大保护”;南通山森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将生态损害赔偿金转化为植树造林的实际行动,打造“企业+生态”示范样板。
凝志愿力量:在南通市通州区,生态环保领域迎来重要里程碑——通州区绿泽环保志愿者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它作为通州区首家在民政局登记注册,且由生态环境部门主管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标志着通州区生态环保事业开启了全新篇章。绿泽环保组织代表表示:“未来,将充分发挥环保组织的作用,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生态普法宣传和环保实践活动,凝聚全民护江合力!”
只此青绿:从“一棵小树苗”到“一片树林”的成长——种一棵树,放一尾鱼,都是“最深情的告白”
增殖放流:一万尾鱼苗被缓缓投入江中,这些“水中清道夫”将有效改善水域环境,助力长江生物多样性恢复。
植树护堤:现场,90余名参与者挥锹培土、浇水定根,种下230棵桂花树和石楠树,为江海堤岸增添一抹新绿。
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局长邵向锋表示:“这次活动,既是一次法治宣传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生态修复的全民总动员。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压实生态责任,创新修复模式,凝聚社会共识,让法治之光照亮绿色发展之路,让江海大地永葆无限生机。”
供 稿:施一秋 陈春雷(通州局)
审 核:朱菊红 李 婷
发 布:施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