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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春季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攻坚号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04-14 字体:[ ]

为全面深化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下达的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考核任务,结合省生态环境厅近岸海域水质遥感预警通报问题,3月26日起,南通市组织开展了春季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攻坚应急管控,科学谋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力争2021年全市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

一、沿海县(市、区)动态

启东市

3月26日至4月10日,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5人次,检查点位170个,聚焦沿海工业园区排海企业和海岸、海洋工程施工。

针对启东市吕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启东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直排海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每日调度在线水质监控数据,同时要求企业在提质增效等方面加大投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3月31日前,对沿海工业园区(吕四港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内所有直排海企业完成一轮执法检查。

在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8-11#码头工程检查现场,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引导企业采取必要应急管控措施,切实减小影响,同时积极对接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吕四港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施工过程污染防治措施建设。

海门区

3月26日至4月10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人次,重点围绕近岸海域排涝闸、入海河流沿线企业、沿海施工工地等开展执法检查。

对沿海兴旺肉制品、泰森食品等重点涉水企业开展检查,3月29日对海川水务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管控近岸海域排涝闸4座,每日派专人巡查,共发现违规开闸排水1次。

通州湾示范区

3月26日至4月10日,南通市通州湾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0余人次,扭住关键、聚焦发力,从“管住四口一工地”抓好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工作。

管住闸口

针对春季近岸海域国控点位采样工作,区建设交通局牵头协调防汛办做好闸口管控,组织做好涵闸巡查工作。

管住水产养殖排口

为防止清塘换水等排水影响近岸海域海水水质,3月26日起三余镇加强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行为的监管,每日派专人盯防,对发现的排水现象,立即要求停止排水。下一步,严格落实尾水排放预申报制度,对申报排放的尾水做好检测记录,得到许可后予以排放。

管住港口

加快完善港口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港口码头污染物接受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港口海洋生态环境。系统推进三夹沙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强化污废水监管,及时安排槽罐车将产生的污水收集运输至附近污水处理厂,严禁直排海行为。

管住企业排口

应急管控期间,加强对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执法检查,以东安园区和团结河两侧排水企业为重点,共检查企业30余家,未发现企业偷排。对未纳管区域企业,用槽罐车将污水收集运输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置,每日调度收集处置情况。

管住海上施工工地

严格控制施工船舶溢油,生活污水收集转运,联系环卫部门安排垃圾转运车定期接收船舶生活垃圾,减轻施工期人员、设备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如东县

3月26日至4月10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上报近岸海域水质目标攻坚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简报12期,检查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北控洋口港水务有限公司等涉水企业共31家,发现问题3个,切实做好春季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管控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开展常态化巡查

应急管控期间,压实压紧7个沿海镇(区)和12个村的属地责任,推行“周、旬、月”巡湾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其中县级巡湾3次,镇村级巡湾20次。

二是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溯源整治工作

对照2021年如东县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抓紧制定一口一策,进行分类整治,截至4月10日,已完成83个排口的溯源,72个排口采样。

三是做好预警通报反馈工作

对照省生态环境厅遥感预警通报中涉及问题,开展摸排核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做到预警通报期期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海安市

3月26日至4月10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企业36家,重点检查北凌河沿线重点污染企业。

应急管控期间,实施北凌河干流,以及老坝港镇区和6条支流开展加密监测,实时掌握水质状况;开展北凌新闸断面综合整治,确保无网具沉船,河坡无垃圾和乱堆乱放;合理安排浒苔防控加药时间,协调3家企业错时加药,减轻对海水水质的影响;科学调度沿海涵闸,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维持内河基本生态需求及航运要求的条件下,北凌新闸不开闸排海,引导渔船从其他地方出海。

二、市本级动态

截至4月10日,江苏近岸海域水质开展遥感预警通报涉及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和通州湾示范区,其中涉及海安1期、如东2期、启东2期、通州湾2期。市湾(滩)长办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各地湾(滩)长办协同生态环境、水利、交通、海事、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乡镇园区进行了现场核查。找准问题源头,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治完成,现已全部形成核查报告,回复省生态环境厅。

此外,南通市湾(滩)长办持续执行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攻坚落实情况日报,共收集61期日报,形成问题清单,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要求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每个涉海环境问题整治到位。

2021年南通市将根据“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的监测监管工作,推动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