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如东:共建“无废渔港” 守护美丽海湾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字体:[ ]

海洋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也是资源富集的“聚宝盆”。建设“无废渔港”对于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实现海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意义重大。

近期,如东生态环境局接到线索,如东县某渔港内存在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未进行规范收集处置、露天堆放,极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渔港固废监管,防止环境污染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如东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

经调查,该渔港存放的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由一个体户收集,该个体户平时负责垃圾废品回收,偶尔看到渔船把零星废油桶放在码头上,就将其收回,因废油桶比较少,暂时统一收集堆放,未进行处置。经过执法人员耐心教育,该个体户清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他说:“好在执法人员发现及时,不然等酿成大错我可就后悔死了,以后我也会对身边的人进行劝说,不该扔的不扔,不该收的不收!”

目前,该渔港码头内堆放的危废已清理到位,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渔港环境监管,做好渔港固废管理,有效防控环境污染,建设“无废渔港”,4月14日,如东生态环境局邀请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共谋群策。会上,相关镇区就如何落实渔港污染防治进行工作汇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部门、如东生态环境局作为危废管理部门、县检察院作为监督部门分别提出要求。

如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穆雨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镇区、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对渔港码头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投放和收集,属于危险废物的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二是要完善基础设施,规范收集处置。要进一步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优化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常备应急处置物资,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要细化管理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对废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强化港口内部的管理,规范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程序,切实杜绝污染物偷排偷放。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船主知晓度。应依托网格,利用广播、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群众自觉规范处置船舶污染物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

县检察院韩锋检察官指出,渔港污染防治工作应当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沿海渔港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农办〔2019〕40号)精神,配备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宣传设施和应急设备,加强运维管理,不断优化公共卫生环境。

下一步,如东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渔港码头的执法监管,加强与各部门、镇区的工作协同联动,落实长效监管措施,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查处,为共建“无废渔港”,守护美丽海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