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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首推镇级“点位长”制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0-04-26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近期,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州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镇级“点位长”制实施意见》,在南通地区率先推行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镇级“点位长”责任机制的突破。

目前,全区建设国控、省控、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5个,镇级“点位长”分别由站点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共设“点位长”14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辖区空气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镇级“点位长”,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检查督办作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合力。同时,还需要负责建立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负责定期组织辖区空气质量研究部署会议,负责组织制定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工作。

随着“点位长”责任机制的实施,我区将定期对各镇(区、园、街道)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媒体公布和排名通报,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大气治理推进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和高质量发展年终考核与绩效评价体系,同时将加大 “点位长”履职情况的跟踪问效力度。通过镇级“点位长”责任机制有效推行,确保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