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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在每一次沟通答复中都感受到温暖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04-23 字体:[ ]

“谢谢你们的悉心指导!提供的内容很全面,也很细致。”近日,当事人在取得所申请的环境信息后,由衷地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了感谢。

在南通市生态环境2021年以来办理的数十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中,这不过是寻常的一件。然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深知,一件依申请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可能只是百分之一的工作,但对申请人而言,可能却是百分之百的牵挂。唯有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才可能换来申请人的十分满意。

办理答复,必须统一规范

“申请人申请的是当次环境监测信息,该信息载体是监测报告。因此,必须提供完整的监测报告,而不仅仅是摘录的监测数据。不管以前是如何操作的,现在全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办理。这个申请,请你们修改后提交。”这是市、县两级工作人员在一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交流。然而,全市统一规范之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可能就像对话中所暗含的:各行其是,自成一家。

生态环境垂直改革初期,由于上级机关及司法部门对县(市、区)局是否可以独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同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然延续原有的办理思路---各县(市、区)局独立办理。这对于设区市局工作人员而言,原有的工作量不增加,固然是一件好事。但由于信息公开分散办理、公开习惯各异等缘故,客观上不仅影响了申请人的环境信息知情权,也影响了社会对于生态环境垂直改革的认知。鉴于此,2020年12月2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主体的通知》,明确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扎口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

要求是明确的。然而,对于市级机关而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口答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以南通市为例,2020年全市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14件,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诉讼4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市级统一答复,不仅仅是工作简单的上收,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工作量的倍增,任何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需要市、县两级信息交换,或是市级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向县级交办,或是县级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向市级上报,最终才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外答复。在不考虑补正、延期、向第三方征求意见的情况下,一百次申请,意味着至少两百次的市、县两级沟通。

工作量不小。是否可以采取委托授权的形式由县级答复?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这样的设想。内部讨论时,分管负责人一口否决了这个方案:不能变相改变上级规定,要利用此次机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好,切实满足好人民群众的环境信息公开需求,也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垂直改革的福利。

2021年1月11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主体、办理程序、内部审核、办理时限、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实现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规范、统一。1月13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每一位工作人员。

提高效率,把时间留给群众

“请各地在办理信息公开答复时,尽量压缩办理时间,如无特别需要,提倡在14个自然日或者更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这是一则发布在南通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微信群中的通知。事实上,这样的通知并不鲜见。不少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是常常接到市级电话,催促他们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结果。

然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可能会发现,这样的要求某种程度上多少有些苛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法按期答复的,还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法律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最长时限要求,但如果每次都按最长时限办理,不仅会影响当事人获取利用信息的效率,还可能给当事人留下办事效率低下的印象。

为了尽可能压缩办理时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于受理、上报、补正、延期、答复的具体时限都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计算起点设定为市、县两级首次收到申请人之日,而将市、县两级交办、上报的流转时间计算为正常的办理时间。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办结依申请公开答复25件,平均办理时限5.8个工作日,所用时间仅为法律规定时限的29%。

北京同仁堂药店内有一副对联,“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办理信息公开如同炮制药物,如果仅仅贪图效率高,必然会违背工作初衷。实现信息公开的准确答复才是工作关键。特别是对于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而言,不仅仅是简单地给与不给,个人信息需求与第三方利益保护之间如何平衡、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与敏感环境信息处置上如何权衡等等,都制约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为此,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确定办公室扎口统筹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明确业务处室、办公室、法规处、执法局(信访)等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信息检索、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核、重大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职责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准确、合法规范。

让人民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2月22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了当事人通过信函寄来的一份申请。与常规申请不同的是,这一份公开申请不仅内容庞杂,包括6大类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此外,申请信息内容指向不清,如要求公开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等等。初步沟通得知,申请人囿于环保专业知识的缺乏,其无法准确表述其想要获取的相关环境信息。

2月22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了当事人通过信函寄来的一份申请。与常规申请不同的是,这一份公开申请不仅内容庞杂,包括6大类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此外,申请信息内容指向不清,如要求公开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等等。初步沟通得知,申请人囿于环保专业知识的缺乏,其无法准确表述其想要获取的相关环境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如果简单驳回申请或置之不理,很有可能在信息公开工作之外制造新的矛盾。为此,工作人员主动约请申请人就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协商。经过半天的当面沟通,工作人员从申请人每条信息需求的初衷出发,最终帮助申请人细化确定了6大类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然而,申请的答复却并不那么容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答复信息多达300多页。2020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份1日起生效。根据该办法,如要获取信息,申请人需要交纳7000余元信息处理费。如果真是这样,很有可能成为天价信息公开处理费,并引发较大舆论关注。

法律的规定必须严格落实,也不能机械执行。在此情况下,工作人员积极与政府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处室沟通。最终,考虑到信息公开收费的相关细则尚未出台,且部门尚未获得行政事业收费许可等因素,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协商后,变更了信息提供方式,由纸质件改为电子件,既满足了申请人的环境信息需求,也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在获得申请的信息后,申请人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初心不变,积极落实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政府信息公开沟通答复中都感受到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