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854/2017-051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环保局 文号: 通环〔2017〕13号
成文日期: 2017-05-12 发布日期: 2017-05-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854/2017-051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环保局
文号: 通环〔2017〕13号
成文日期: 2017-05-12
发布日期: 2017-05-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5-15 09: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处室、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局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现根据市《关于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2日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南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南通环保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工作大局,加强和改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做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立足时代背景,着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紧密结合实际,系统学习重点内容,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着、鉴定捍卫者。

  (一)深入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培养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二)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意义,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中,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三)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构成,重点加强对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不断打牢法律知识基础。

  (四)深入学习与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扣“两聚一高”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学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等方面迈上新台阶;认真学习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增强执政为民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认真学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深入学习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  加强环境执法人员环保法律、法规业务学习,以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两高司法解释等相关环保法律知识为重点,通过编印相关环保法律读本、资料,邀请上级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有关专家开展环境法律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环保法律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利用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契机,组织本部门及各县、区分局环保部门法制负责人参加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庭审观摩,进一步提升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七)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熟练掌握与履行环境保护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法治单位等各类法治建设活动,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带头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八)深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和制度,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标准化和规范化。按照环保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及时组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及复检,提高监察执法标准化达标率。继续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加快完善移动执法装备,在与环保部实现联网的基础上,强化系统应用和管理,确保所有现场执法和调查取证均通过移动执法系统进行,环境执法数据及时稳定上传。

  三、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会。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作学法表率。加强对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健全集中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环保干部年度教育培训总计划。积极参加市干部法治教育大讲堂,全年每个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讲座不少于2场。

  (三)健全日常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宣讲、处室(单位)自行组织、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增强学习效果。一般工作人员每年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40课时,行政执法单位公务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

  (四)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形成书面报告,并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六)坚持依法决策和履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局机关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高决策质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本处室(单位)的培训计划,局组织人事部门将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培育先进典型。探索构建法治教育、法治管理、法治监督“三位一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把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渗透于工作决策、工作实施、工作监督全过程。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设计,探索载体路径,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关联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注重培育和树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