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08-23 1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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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项目等进行现场监察。

3、负责环境监察稽查和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4、具体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征收和稽查。

5、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归口管理全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负责环境污染信访调处、转办、督办等工作。

7、负责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8、督促、检查、指导全市环境监察工作。

9、承担南通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环境监察支队内设机构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业务一科(环境稽查科)、业务二科(信访举报查办科)、业务三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以深化环保执法“亮剑行动”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一升(执法能力提升)一降(信访总量下降)”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较好地完成了环境执法监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铁腕治污,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91人次,检查企业207家。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每周至少1次夜查、每两周至少开展1次节假日检查,共开展突击检查53次。先后组织开展18个专项执法检查,10-12月份,采取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形式,开展了市区秋冬季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45件,建议处罚金额10871.47万元,同比上升74.58%和94.46%;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6件,同比上升59.18%。

2.强化联动,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完善司法联动机制。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密切配合,召开行刑衔接协调会,进一步强化证据收集和完善案件移送、会商和督办机制。全市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案件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5人。推进网格化监管机制。专门组织人员到海门、崇川、海安等地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起草了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与市“263”办公室联动,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共提请市“263”曝光环境信访问题28个。落实环境监察稽查机制。对通州区、崇川区、通州湾三地开展稽查工作,并将稽查情况通报当地环保局。

3.精准发力,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梳理30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事项由市两办交办各地,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74个环境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配合市“263”办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对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373件信访问题快查快处,全市因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35家,罚款1338.1万元。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市环境信访首次迎来下降“拐点”,受理省级以上越级信访909件,同比下降16.5%;

4.坚持铁腕执法,推进执法效能提升攻坚加大对全市环境执法力量的调度,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广突击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点穴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驻点检查相结合的立体式检查模式。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强化环境监测数据执法运用,严厉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的现场督查和考核,继续推广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应用。

5.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环境信访压降攻坚。坚决推进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落实每周环境信访领导接待日制度,继续实行局领导地区包案。在《南通日报》开设“曝光台”和“回音壁”,每月曝光一批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公开重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加大考核力度,通过考评考核、政府约谈等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环境信访问题,确保信访总量和越级信访量持续下降。

6.坚持专项执法,推进污染防治保障攻坚。以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水污染防治,开展沿江企业、劣五类水体沿线排污企业及“三河”流域涉水企业专项检查;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废气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土污染防治,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等专项执法行动。另外,结合“绿盾行动”,开展生态红线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结合“三河三行业”和“散乱污”企业整治部署,开展化工、印染、钢丝绳等行业性专项执法检查。

7.坚持以练带训,推进队伍素质优化攻坚。持续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将大练兵活动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大力宣传一批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执法能手。增强环境执法装备,推动全市各级环保执法机构按照两人一套的标准配备执移动执法装备,制配统一的执法制服和手电筒、防护帽、执法靴等日常用品。统一环境违法行为自由裁量规则,维护执法公平正义。深化执法人员勤政廉政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部分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326.0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5.92 万元,减少 3.35 %。主要原因是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 1326.0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 1326.05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45.92 万元,减少 3.35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原因,部分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不再实施,2017年较上年项目有所减少。

(二)支出总计 1326.05 万元。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 1233.79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8.18万元,减少10.07%。主要原因是:上年住房保障支出(类)在此类列支,今年住房保障支出(类)92.26万元单列;政策性原因,部分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不再实施,2017年较上年项目有所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 92.26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及退休人员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2.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住房改革支出(类)列支节能环保支出(类),今年单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本年收入合计 1326.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6.05 万元,占100 %。


图片1.png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本年支出合计 1326.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04.12 万元,占90.81%;项目支出 121.93 万元,占9.19%。


图片2.png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26.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92万元,减少3.3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原因,部分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不再实施,2017年较上年项目有所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2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32万元,减少3.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原因,部分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不再实施,2017年较上年项目有所减少。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年中下达。其中: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

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12369平台维护费。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 50.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禁烧工作经费。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9.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型修僐费用及着装费未列支。

3.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为933.1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37.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年中下达。

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7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2016年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5.92万元,支出决算为7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老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通房发[2017]194号)规定比例调整提租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04.1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250.2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6.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32万元,减少3.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原因,部分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不再实施,2017年较上年项目有所减少。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年中下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04.1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953.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25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8.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71%;公务接待费支出 2.6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6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8.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70.57 %,比上年决算减少 5.92 万元,主要原因为年中调拨一台应急车;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拨出一台应急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费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8 辆。

3.公务接待费 2.61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61万元,完成预算的1463%,比上年决算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贯彻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精神,减少接待频次及规模;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精神,减少接待频次及规模。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兄弟市及部门交流学习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00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上级检查、兄弟市及部门交流学习等。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60万元,完成预算的5.96%,比上年决算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为租用图文中心会议室场租费较低,节省了会议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租用图文中心会议室场租费较低,节省了会议费用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6 个,参加会议 220 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和信访工作会议暨执法大练兵部署会、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污染源自动监控会议等。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51 万元,完成预算的25.35%,比上年决算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项目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了培训的规模。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200人次。主要为培训核与辐射专业知识培训、环境监察人员岗位证书考核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24 万元,比2016年增加79.86万元,增长31.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单位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列支项目支出,17年度列支在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8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2.7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额8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05%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8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