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环保局部门决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南通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5-06-12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落实省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和动态更新。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安排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市内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环境标准、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8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宣教处、规划财务处(科技与监测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污染防治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1、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2、经费管理方式:经费收支由财政全额管理

  (四)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总体任务为:国家生态市建设达到环保部考核标准,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二是强化生态红线区域管控。三是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四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2、持续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强化结构减排。二是突出抓好减排工程。三是坚决守住减排三条“红线”。

  3、全方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控制非电煤消费总量。二是着力降低城市扬尘污染。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四是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五是深入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六是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

  4、下决心推进环境专项整治。一是控源头,治理水环境。二是出重拳,整治“三重”行业(化工、钢丝绳、印染)。三是重建设,提升固废处置能力。

  5、大力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一是建立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二是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及交易制度。三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2014年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功能分类情况:2014年支出决算数为1640.83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640.83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37.40万元,项目支出903.43万元。具体详见“2014年南通市环保局支出决算表”  

    (二)情况说明(重点预决算差异情况说明)

  2014年当年预算公开支出总额为1257.69万元,实际支出1196.37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为95.12%。2014年支出进度执行正常。

  根据单位职能工作开展的需要,2014年动用上年结余293.48万元,2014年财政追加支出150.98万元,故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实际支出总额1640.83万元。

  三、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决算共8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公务接待费19.17万元,公务用车费58.07万元。

  具体详见“2014年南通市环保局“三公”经费决算表

  (二)情况说明(重点预决算差异情况说明)

  2014年当年预算公开支出总额为110万元,决算总支出为82.24万元,节省资金27.76万元。2014年我局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支出下降率为25.24%。其中公务用车费用实际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3.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攻坚年度,为做好全市生态创建工作,到兄弟城市调研、到各县(市)开展各项督查、检查工作量增加。二是2014年在我省举办的青年奥运会,按照省环保厅关于《江苏省保障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工作方案》、《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关于加强南京青奥会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检查和管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南京青奥会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汛期、“青奥”期间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举办南京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演练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的检查、督查要求,工作量明显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2014年南通市环保局“三公”经费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