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环保局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3-10 20: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市环保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市环保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度市环保局系统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市环保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1。

第二部分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落实省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和动态更新。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安排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市内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环境标准、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目标: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严控增量、力减存量、管控源头”的思路,把产业转型与科学治污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263”专项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全力打好水、气、土三大战役,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最严格的环保执法监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1、完成“263”专项行动年度目标。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逐个攻坚、逐项突破,确保全年完成“263行动”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作量,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争取主动。

  2、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按照“控煤、降尘、治企、管车、禁烧、联防”12字方针,标本兼治,打好组合拳,全方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585个工程项目,确保PM2.5浓度不上升、AQI不下降。

  3、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全面实施“河长制”、“断面长制”,稳步推进25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确保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至58.6%。

  4、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围绕“摸家底、擅统筹、防恶化、抓修复”思路,做好土壤污染详查,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做好环境监管,防止土壤环境恶化;抓好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合理规划污染地块修复后的使用。

  5、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补充完善、优化调整省级生态红线区域。全市生态红线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23 %。将海门海永镇、启东启隆镇作为生态保护引领区,实施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推动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南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6、着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危废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今年底,全市危废焚烧处置能力和填埋能力超过10万吨/年。补齐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短板。完成市开发区废酸、污泥项目和如皋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电极箔废酸本地化处置项目建设。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2017年1月,市编办印发《关于同意市环保局调整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生态文明建设处、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服务处、监管协调处)、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科技与监测处。核定行政编制为34名。

  下设事业单位4个,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参公管理单位,编制49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86名。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编制13名。市环保宣教中心,编制7名。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6]25号)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强化约束,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围绕南通市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和2017年重点工作,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具体见附件2)

  第四部分市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636.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2.69万元,增长2.49%。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4636.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636.5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63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2.69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本年预算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4636.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66.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7.33万元,增长7.43%。

  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工资调整,三是按照政府购买劳务经费全部纳入基本支出编制预算。

  2、项目支出69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4.94万元,下降19.2%。

  主要原因:一是原2016年由项目支出的政府购买劳务经费,按2017年部门预算要求全部纳入基本支出编制预算。二是职能项目支出进一步压缩。

  3、不可预见费7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万元,增长15.7%。

  主要原因:定额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47.4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1.65 %。

  主要原因:一是工会经费计提基数调整增加工会经费。二是局机关新增5名编制后相应定额增加。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6.52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5.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万元。

  主要原因:我局下属南通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应急指挥车的运维费用和车载系统运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6.52万元,比上年减少2.85万元。

  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压减。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81.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万元。

  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压减。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72.7万元,比上年增加16.4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增加市委市政府举办生态文明专项培训增加相应培训费用,二是各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支出、新增监测项目包含仪器操作维护等专业技术培训支出增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南通市环保局系统预决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