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10-26 09:18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落实省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和动态更新。负责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安排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市内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拟订地方环境标准、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处室)情况

  内设9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宣教处、规划财务处(科技与监测处)、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服务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污染防治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

  下设五个直属机构。分别是: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科所)、南通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南通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南通市智慧环保信息中心)、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南通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中心)。其中南通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根据《关于撤销南通市固废管理中心等问题的批复》(通编发【2016】16号)当年9月份完成撤销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南通环保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瞄准改善环境质量靶心,着力打好环境保护的攻坚战、持久战。PM2.5年平均浓度降幅全省最大。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长江干流南通段保持II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质量总体良好。主要工作如下:

  一、着力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的统筹推进。强化组织谋划。编制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编制《南通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系统谋划推进“十三五”生态环保工作。制定实施南通“水十条”,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制定《长江流域(南通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强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强化任务分解。出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6年任务以目标责任书形式印发至各地各相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工程化、项目化推进。强化考核推进。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市“四个全面”综合考核。出台《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办法(暂行)》及《实施细则》,参照省模式,实行400分评分考核。

  二、突出抓好三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坚决向污染宣战,努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综合治理大气污染。推进实施288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其中省重点项目75项,均已全部完成。完成6台燃煤电厂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11个石化合成树脂行业实施了提标改造,33家重点企业完成VOC治理。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937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8694辆。完成11个LDAR项目、29个港口岸电工程、7家重点粉尘堆场治理。制定《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顺利完成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印发《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实施120个工程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完成饮用水源地现状评估。市区16条黑臭河道进行了整治。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和“十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取缔108家、完成清洁化改造107家。推进城镇污水厂建设,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市区6个地块实施了修复。全力推进固废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危废焚烧能力4万吨,危废填埋能力2万吨,全市危废处置能力达到7.82万吨/年。强化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动态管理,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

  三、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执法措施。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法亮剑行动。按照“三不三直”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99件,处罚金额5792万元,同比分别增加4.41%和44.65%。利用新法及四个实施细则办理案件95件,16起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1058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时完成清理,第二批3589个补报项目完成确认登记。有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7月15日~8月2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江苏期间,交办我市信访件207件(涉及问题174个)。所有交办件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91家,关停取缔56家,立案处罚180起,处罚金额979.1万元,查封扣押11起,移送公安5起,约谈25人,问责26人,立案调查7人;涉及的174个环境问题中,已解决到位62个,其余正在进一步整治中。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排定整治突出环境问题38项。建立突出问题督导巡察工作机制,市纪委书记担任督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强化工作推动。动态管理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智慧环保系统建设,绘制南通生态地图。

  四、积极推进生态环保机制体制改革。开展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职能,将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生态监察、机动车排气监管等职能划归环境监察支队。以3~4个乡镇为单位,全市批准设立34个县(市)环保局分局,副科级以上建制,24个建成运行,执法职能由县(市、区)环保局直接赋予。推进全流域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平衡,效率优先、体现公平,统一目标、科学布点”的原则,全市新增14条河流25个断面,覆盖到所有行政区域和重点流域。按月监测、按季度结算。探索建立“点、线、面”规划环评体系。在面上,开展《南通市陆海统筹土地利用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线上,探索开展沿江沿海岸线利用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和滩涂利用规划环评;在点上,着重抓住各类工业园区。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开展环境信用评级工作,全市参评企业2380家,同比增加630家。建立完善信息通报、诚信记录共享机制,继续联动实施绿色信贷、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政策。环保部转发推广我市试点经验和举措,《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等权威媒体专题报道,入选省深改组“江苏基层改革探索100例”。

  五、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提升环保能力水平。开展教育系列培训,一月一专题培训;开办8期环境监察讲坛,培训1600人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局班子和中层负责同志制定廉政责任清单。每月印发党风廉政专刊,强化提醒教育;坚持廉政约谈制度,对10多人次进行例行约谈。强化科普宣传教育。在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南通广播电台开设环保专栏,扎实办好“通博士讲环保”“通博士以案说环保”等栏目。发播环保稿件600余篇(条)以上。32个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全部对外开放,接待公众超过万人;与《江海晚报》联合组织2000多名小记者走进环保科普基地。组织9批300余人次“公众看环保”活动。“6·5”世界环境日期间,智慧环保公众版试运行。环境信息更加透明公开,实时发布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对外公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面公开。加强环保技术支撑。优化环境空气预测预报系统,空气质量预报预测提前至48小时。大气超级站投入运行,为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夯实了基础。优化噪声监测,新建3个功能区噪声自动测点。司法鉴定实验室申报成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正在推进之中。

   

 

第二部分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371.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47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费用及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7371.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45.7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84.1万元,增长2.57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费用的增加。

  2.事业收入 4.4万元,为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获取省厅补助开展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84.14万元,减少95.03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事业收入为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事业收入74.89万元,2016年度环境监测中心站无事业收入。

  3.其他收入0.8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局机关取得的江苏省环境保护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转来的ODS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46.52 万元,减少 98.14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其他收入为收到财政专项奖励基金47.4万元,2016年度无此专项基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20.14万元,主要为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资金0.2万元,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资金4.83万元、项目支出资金12.5万元,南通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资金2.61万元。

  (二)支出总计7371.17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46万元,增长270.37 %。主要原因是本年列支2014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2万元,上年无此经费。

  2.节能环保支出7330.18万元,主要用于南通市环保局及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费用和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增加。

  3.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南通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15年度增人增资结转2016年度使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8.03万元,减少93.9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新增22人,增人增资支出41.55万元,南通市智慧环保工程等项目经费35.47万元,2016年度无上述此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33.9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年度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结转21.49万元、以前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结转12.5万元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735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5.76万元,占99.93 %;事业收入4.4万元,占0.06%;其他收入0.88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733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2.32万元,占53.87%;项目支出3384.86万元,占46.1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65.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13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费用和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3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9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49万元,增长2.12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费用和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增加。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841.25万元,支出决算为73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在立项时预算指标一次性下达,按合同履行进度逐步支付款项。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2万元尚未列支。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4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机关及监察支队压缩会议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费用。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99.12万元,支出决算为55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机关及监察支队压缩职能项目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为330.0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宣教中心压缩会议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费用。

  4.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监察支队着装费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5.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0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境监测中心站压缩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

  6.污染防治(款)固体危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87.52万元,支出决算为5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南通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6年9月撤销,相关人员费用转由局机关支出。

  7.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9.79万元,支出决算为82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在项目立项时预算指标一次下达,款项按合同履行进度逐步支付。

  8.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3.7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在项目立项时预算指标一次下达,款项按合同履行进度逐步支付。

  9.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688.58  万元,支出决算为64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压缩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

  10. 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为757.76  万元,支出决算为73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监察支队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费及执法办案费等费用。

  1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1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在项目立项时预算指标一次下达,款项按合同履行进度逐步支付。

  (三)其他支出(类)

  1.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2.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19.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9万元,增长2.12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费用、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增加。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41.25万元,支出决算为73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市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经费在立项时预算指标一次性下达,按合同履行进度逐步支付款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2.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19.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95%;公务接待费支出30.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考察地域所需费用不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安排1人赴俄罗斯、塞尔维亚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26.79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7.10万元,完成预算的83.01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45.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公务用车车改,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同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汽油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3.公务接待费30.5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57万元,完成预算的51.50 %,比上年决算增加18.1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增加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环保专项检查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环保专项检查组、接待省厅及各县区局来人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24批次,2509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环保专项检查组、接待省厅及各县区来人。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2.33万元,完成预算的26.82 %,比上年决算减少22.73元,主要原因为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各类会议费用;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8个,参加会议2018人次。主要为召开案件评查培训会议、大气污染防治联审会议、环保大练兵案件评审会、长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分项目调研座谈会等。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5.72万元,完成预算的63.45%,比上年决算增加3.8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了环保系统干部综合素质研修班费用。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2个,组织培训720人次。主要为南通市环保系统干部综合素质研修班费用、南通市青年干部进修班培训费、南通市第十六期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培训费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33万元,比2015年增加179.34万元,增长161.58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较2015年度增加22人,出差包干补贴较2015年度增加36.08万元, 2016年度实行市内公务交通补贴,新增其他交通管理费用80.05元,人员增加公用定额费用同步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8.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6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环保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