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国有资产租赁整改要求,我单位对以下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22日至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所在纪检组反映或向市财政局综合处(电话:85594170)、市纪委派驻第12纪检组(电话:85594206)反映、市财政局经建二处(电话:85594137)。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