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吸附层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30 18:35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购买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AVP804的储药柜的吸附层4块,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Flex M391的通风橱的吸附层1块。

二、项目预算:总预算17000元。

三、报价内容:供应商需对我中心提供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AVP804的储药柜的吸附层4块及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Flex M391的通风橱的吸附层1块,且不允许超过总预算。

四、项目需求: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需对我中心提供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AVP804的储药柜的吸附层4块及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Flex M391的通风柜的吸附层1块。

1.1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AVP804的储药柜的吸附层需满足以下条件:

1.1.1、活性炭过滤器外框为聚丙烯材质,内部为活性炭颗粒;

1.1.2、主要吸附有机物,无机物吸附次之(3块);吸附有机和无机气体(1块);

1.1.3、每一块过滤器都有出厂检测证书,内容包括序列号,生产日期和装箱日期;

1.1.4、活性炭过滤器的过滤效率需符合中国行业标准JG/T385-2012的相关规定(需由上海同济大学根据中国行业标准JG/T385-2012相关条例进行过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由厂家提供);

1.1.5、为防止漏电及被腐蚀,过滤单元的塑料件需采用专用注塑模具,全部的原材料都需满足UL‐V1的防火要求;

1.1.6、过滤单元的上下塑料壳之间采用焊接技术连接,确保不产生化学品的泄露。过滤器凹槽采用点胶技术完全密封,保证整个通风系统不漏气,胶体经久耐用不变形;

1.1.7、过滤器核心材料活性炭为进口,需提供报关单证明,为保证吸附效果,每块吸附层质量需达到约8kg/块;

1.1.8、活性炭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以及参数测试(包括丁烷吸附能力、粒径分布、灰分……),确保被吸附的化学品没有脱附风险;

1.1.9、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AVP804储药柜替换使用(尺寸:750*402*105,单位mm)。

1.2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Flex M391的通风柜的吸附层需满足以下条件:

1.2.1、活性炭过滤器外框为聚丙烯材质,内部为活性炭颗粒;

1.2.2、主要吸附有机物,无机物吸附次之;

1.2.3、每一块过滤器都有出厂检测证书,内容包括序列号,生产日期和装箱日期;

1.2.4、活性炭过滤器的过滤效率需符合中国行业标准JG/T385-2012的相关规定(需由上海同济大学根据中国行业标准JG/T385-2012相关条例进行过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由厂家提供);

1.2.5、为防止漏电及被腐蚀,过滤单元的塑料件需采用专用注塑模具,全部的原材料都需满足UL‐V1的防火要求;

1.2.6、过滤单元的上下塑料壳之间采用焊接技术连接,确保不产生化学品的泄露。过滤器凹槽采用点胶技术完全密封,保证整个通风系统不漏气,胶体经久耐用不变形;

1.2.7、过滤器核心材料活性炭为进口,需提供报关单证明,为保证吸附效果,每块吸附层质量需达到约8kg/块;

1.2.8、活性炭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以及参数测试(包括丁烷吸附能力、粒径分布、灰分……),确保被吸附的化学品没有脱附风险;

1.2.9、适用于依拉勃型号为Flex M391的通风柜替换使用(尺寸:750*402*105,单位mm)。

2、验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严格满足项目需求第1条中每一项要求,一项不满足即退还货物(退还货物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产品保质期不低于12个月。

3、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响应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7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报价联系人:陆亮,电话:0513-85158675,邮箱:37655993@qq.com。

3、报价方式: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材料、盖章后的报价单及扫描件一起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

1、中标服务供应商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合同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八、其它

1、如对本公告内容有质疑,请于11月30日17时前向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行政财务科(电话:0513-85158692)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