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三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搬迁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07 10: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就三个噪声自动监测点搬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搬迁。

二、项目预算:19800.00元。

三、报价内容:供应商需对完成三个噪声自动监测点搬迁工程分项报价,且不允许超过总预算。

四、项目需求

1、三个噪声自动监测点搬迁工程需求清单。

序号

项目

规格要求

1

水泥地墩(含浇筑施工费)

每个站点约1立方米

2

铁艺围栏(含安装费)

每个站点约8平方米

3

电力施工费


4

站点勘测拆卸安装调试费用


5

站点搬运费


2、项目时间节点要求: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搬迁并正常运行。

3、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价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在有关网站上公示。

六、响应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7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报价联系人:季寅星,电话:0513-59002939,邮箱:441684212@qq.com。

3、报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材料、盖章后的报价单的扫描件一起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

1、中标服务供应商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合同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八、其它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请于5月8日17时前向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电话:0513-59002939)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