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环境教育馆屋面防水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14:36 累计次数: 字体:[ ]

1、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南通环境教育馆屋面防水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东路(紫琅公园内)

(2)工程规模:约27万元。

(3)计划工期: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施工总日期为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南通环境教育馆屋面防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件《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各,各投标人须于2021年06月11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507会议室,并在2021年06月11日14时00 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2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99525657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01室

联系人:范小莹

电话:0513-80901552 18912292712

2021年06月01日

室外屋面防水(经济标招标.rar

招标文件-屋面防水维修(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