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总预算2000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总预算。
三、报价内容:供应商需对我中心的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报价,且不允许超过总预算。
四、项目需求:
1.我中心拟采购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涉及环境监测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合同草拟、制定、审查、修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含进口产品等各类论证评审必要时参与磋商、谈判。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等。
2.合同评审:根据我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大额合同出具纸质法律意见书,其他合同提供法律修改意见,必要时配合合同拟定修改等。
3.论证评审:包含进口产品论证、验收评审等。
4.如需代理诉讼、仲裁或行政复议案件另行委托,费用另计。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6.服务要求:委派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持证律师专门对接中心各类咨询事务,需能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出具相关意见材料。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报价。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报价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
3、投标人须为律师事务所。
六、响应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报价方式: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及盖章后的报价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做无效响应处理,以上材料纸质版请在规定时间内密封寄送至采购单位。
3.报价材料寄送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8号(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接收人:赵莉,电话:0513-85158692,19952565466。
4.中标条件:符合资质的投标供应商以最低价中标,如最低报价相同,采购评标小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如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少于三家作流标处理,如价格最低供应商弃标,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征得采购人同意,无理由弃标将作为不良供应商一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单位的采购项目竞标。采购人可按价格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中标或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
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合同款支付:合同签订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年度费用。
八、其它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义,请于2024年10月31日时前向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行政财务科(电话:0513-85158692)提出,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