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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声环境质量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字体:[ ]

南通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并且保持稳定: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由原来的三级(一般)水平上升到二级(较好)水平,夜间声环境质量相较“十三五”期间明显改善;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同比保持稳定;道路交通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

1.区域声环境

2023年,南通市区区域声环境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别值分别为56.5 dB(A)、45.2 dB(A)。与2022年相比,南通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下降为三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上升了2.2 dB(A)。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南通市区夜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为三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下降了1.3 dB(A)。

四县(市)及海门区中,海安市区域声环境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别值分别为57.3 dB(A)、47.9 dB(A),区域声环境等级均处于三级水平。其余县(市、区)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0.1~53.7 dB(A)之间,夜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41.7~44.7 dB(A)之间,区域声环境等级均处于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四县(市)、海门区中,海安市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由二级下降为三级水平,其余县(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不变。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四县(市)、海门区中,海安市夜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为三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下降了1.0 dB(A),启东区域声环境等级上升为二级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下降了1.6 dB(A),其余县(市、区)夜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保持不变。

2.功能区声环境

2023年,南通市区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测次达标率为93.8%,夜间测次达标率为64.6%,与2022年相比,市区功能区噪声昼间测次达标率下降4.1个百分点,夜间测次达标率下降10.4个百分点。四县(市)及海门区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总测次达标率为100%,夜间总测次达标率为98.7%,相比2022年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3.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3年,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5.8 dB(A)、55.9 dB(A),声环境质量均达到一级(好)水平。与2022年相比,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下降0.2 dB(A),噪声等级强度保持不变,超标路段比例上升8.0个百分点。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市区夜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上升0.9 dB(A),噪声等级强度保持不变,超标路段比例上升17.9个百分点。

2023年,四县(市)、海门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在61.1~67.2 dB(A)之间,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在50.1~55.9 dB(A)之间,各县(市、区)城区昼、夜间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好)水平。与2022年相比,四县(市)及海门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基本稳定,声环境质量处于一级(好)水平,其中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平均等效声级均有所上升,上升幅度在0.8~ 3.1 dB(A)之间,启东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 dB(A)。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四县(市)及海门区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基本稳定,声环境质量处于一级(好)水平,其中海安、如皋、海门平均等效声级均有所下降,下降幅度在1.6~ 1.9 dB(A)之间,如东、启东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上升0.8 dB(A)和0.3 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