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中,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南通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现将有关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思想引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共组织学习各类党内文件、法律法规5次。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依法行政内容纳入新招录干部初任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内容。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法内容和标准,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典型示范教育,通过举办讲座上党课等形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剖析相关违法违纪人员腐败堕落的思想轨迹和腐败产生的社会危害,营造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法治氛围。

(二)聚焦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履职。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全市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3.6%,两项指标位列全省第一。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100%。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加强标准化建设,全省率先完成全域标配执法装备配备。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进一步探索“全时段+大范围+精准化”非接触式执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建设,构建完善“1+N”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体系。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3件,未出现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行政负责人先后参加出庭十余次,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100%。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制定流程出台《南通市排污总量指标收储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4件。加强内部合规审查,完成450余份政府采购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深化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试点工作,探索智慧环境信访平台、乡贤调解室等做法,市级、省级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44.0%、42.4%。出台《环保为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每月制定为民服务清单,推动属地闭环处置。

(三)创新管理方式,拓展依法行政形式。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六条举措,在项目审批、执法监管、助企纾困等方面打好组合拳。全省率先推行涉企合规治理试点工作,编制企业合规指导清单,积极运用行政指导以及事前预防、事中事后指导等方式,指导企业环境行为全面改善。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求,制定出台学法减罚促进企业规范治理的意见,将学法考法情况纳入处罚案件自由裁量因素,增强当事人学法自觉。强化普法宣传服务。深入开展“温暖生态 绿色助企”、优质企业“体检”等活动,全面细致摸排,帮助企业排查梳理环境管理问题,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环境信用评价,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全市参评企业27000余家。大力推行信用修复告知提醒,建立“线上+线下”信用修复服务模式,支持积极改正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帮助企业解决信用方面的堵点、难点。

(四)完善能力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深化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发具有南通行业特色的专题培训,先后安排行政案件庭审现场观摩、纺织行业现场教学、案例分享等课程,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开展全市执法技能竞赛,以竞赛促进技能提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执法机构标准化工作,采取“周调度、月通报”的形式,对执法标识配备的工作进度、工作质效开展督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标准化完成率达100%。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常态化专项稽查。每周通过视频远程连线督查现场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到位。实施执法尖兵培养计划,2023年共评选出10名“优秀执法尖兵”、40名“执法尖兵”、50名“执法能手”,市执法局获全省环境执法大比武先进集体一等奖。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依法行政体系。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学法议法工作制度,常态化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先后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法治工作30余次。积极落实“三重一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及时调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2023年以来召开案件审查会议45期,审查处罚、许可等重大决策160余件。健全和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履职考评,定期评价考核法律顾问履职情况,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质效。局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上进行述法,就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二)严格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监管。以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为牵引,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核心,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格“双随机”平台系统使用,2023年全市共抽取“双随机”企业4083家,检查中共发现一般环境问题1643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88个,均已依法处置。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组织开展长江、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等各类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化司法联动,“公检法环”四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构建环境资源执法司法新模式。充分利用环保公安融合战队模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2023年全市办理大案要案33件。实施常态化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制度,2023年通过自动监控、视频及用电用能监控、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走航车、无人机等手段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1602次,开展指导帮扶377次。

(三)拓展工作思路,打造法治建设品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例立法调研,通州、崇川、如东等地建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示范基地。持续抓好环保总监工作,组织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保总监培训,首次评选“优秀环保总监”,编发各类工作手册700余册。“环保总监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获评省生态环境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积极推进环保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日,开展“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我为环保代言”“总监说法”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建成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启用长江江豚水下声呐智能监测设备,“南通生物脸谱”APP入选生态环境部科技成果科普化十大典型案例。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每年新进执法人员较多,需进一步强化专业能力的培训;普法宣传成效不突出,我局的普法活动虽然多形式开展,但普法内容还没有照顾到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短板弱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带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以“统一标准、严格考核、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为原则,聚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目标,系统构建具有南通特色的生态环境执法人才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全力打造南通生态环境“执法尖兵”队伍,组织开展多层次、分类别、递进式的培训,进一步提升环保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三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围绕长江大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特色亮点,开展“生态环境守护者”行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南通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品牌。

四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深化公检法环四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环保公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融合战队作用,运用执法尖兵和执法能手优势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监管经验,深化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试点,强化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三级防控能力建设,以法治守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