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08 09:33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中,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首次获人社部、生态环境部表彰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环保总监制度助推企业尊法守法绿色发展”入选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一届“法惠民安·治在江海”金质示范项目。现将有关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履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结合南通发展实际,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项目工作。《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地方性法规通过人大审议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对现有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行政负责人先后出庭五次,出庭率100%。2024年共办理复议、诉讼案件12件,未出现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流程制定《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评分办法(试行)》并及时备案。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文件16份并及时完成报备。强化内部合规审查,完成300余份政府采购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深化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环保为民服务项目,重点抓好突出环境信访问题、重复环境信访问题攻坚,市级以上信访量持续下降。

(二)践行法治为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从推动“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再提升四方面明确11项重点举措。健全重大项目环保服务对接机制,服务100余个省市重大项目环评获批。推行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豁免审批等政策,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出台关于优化执法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执法+服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把线索派发作为启动执法检查的前置条件,实施执法任务“工单制”,从源头上杜绝对企业的随意执法。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明确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的执法模式,切实减少企业现场检查次数。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持续推进企业服务工作,探索开展“邀约式”体检,走访服务企业300余家。加强企业信用修复指导,积极推行“信用修复一次达”工作,制作“信用修复一张图”,协助400余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和提升工作。新华社新闻客户端对我市环保信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计划,稳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执法尖兵培养。制定大练兵方案,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四季练兵”活动,积极邀请行政执法专家、环境执法尖兵、业务骨干等授课,通过开展体能训练、队列训练、行政案件庭审现场观摩、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细化调整尖兵培养方案,锻造执法尖兵队伍。制订《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证件持证人员规范着装十条要求》,规范执法人员着装行为。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常态化督查,每周通过视频远程连线督查现场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到位。印发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严格落实廉政告知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向监管对象发放廉政告知书,淬炼忠诚干净的执法队伍。

(四)拓展工作思路,打造法治建设品牌。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探索实施“五全”线上管理,不断提升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全省率先制定《执法工单制管理办法》,实施执法任务“工单制”、异常预警“指挥调度制”两项行动机制。优选20名执法尖兵作为非现场监管执法数据战队成员,开展数据分析、审核等工作。加强多部门数据联勤联动,充分发挥新技术新装备作用,不断提升违法问题线索质量。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非现场监管执法“五全两制一队”成果先后多次在部、省做经验交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5起案件先后入选江苏省和长三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环责险范围”等两项改革经验被省委深改委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公众看生态”“总监说法”“亲子CityWalk”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联合市文广旅局打造“游江海·享生态”品牌,推出第一批5条南通生态文化精品体验路线,1万多人参与体验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筑牢依法行政基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开展行政复议法以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依法行政内容纳入新招录干部初任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通过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典型案例剖析、举办辅导讲座等方式,加强廉政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每项工作都在合规合纪合法的框架内履职。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依法行政体系。局主要领导带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把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制定出台年度法治建设、执法、信访、宣传等各类工作要点,推进法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学法议法工作制度,常态化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先后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法治工作30余次。积极落实“三重一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等议事决策制度,组织召开案件审查会议33期,审查处罚、许可等重大决策70余件。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 提升规范执法成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落实,强化问责问效,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稽查。

(三)严格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规范日常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全市共抽取“双随机”企业3843家。持续实施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等六大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47件,17个典型案例被部级、省级推广,起到了“打击一批、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长效机制。牵头召开南通市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融合战队”联席会议,推动共建长江口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实践点,联合开展队列训练等实战实训,进一步提升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战斗合力。牵头开展公检法环司五方会商,有效推动通州、如东、如皋等地案件办理。全市办理大案要案22件。深化“正面清单”制度,通过自动监控、视频及用电用能监控、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532次,开展指导帮扶160次。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案卷质量的提升方面仍需再下功夫。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力度仍有待加大。虽然按要求配足法制审核力量,但个别地区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化能力还有所欠缺,未能有效起到审核把关作用;三是普法广度、深度仍有待拓宽,普法活动虽然多形式开展,但环境普法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的丰富性还有待提升,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南通建设。

一是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治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普法宣传与培训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内容贯穿于各类干部业务培训,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环保为民、依法监管。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健全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长江警示片等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深化“公检法环”四部门联动,发挥四方会商、联合情报研判室作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持续推行“五全两制一队”机制,规范执法活动,减少随意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充分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提升违法问题线索质量。深化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健全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化解机制。

(三)坚持综合施策、多元服务。扎实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组织服务经营主体大走访、环保接待日、“邀约式”体检等活动,助企纾困解忧。对挂钩联系的重点项目,实施专班服务,倒排节点、挂图作战。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促进总量减排、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推进跨源总量指标分析论证,探索差异化总量分配制度,推动环境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宣传贯彻《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联合举办全市环境治理供需洽谈会,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升绿色金融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坚持固本强基、夯实能力。针对执法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优化调整尖兵培养方案,将执法尖兵培养融入专项帮扶检查与各类督查检查事项,通过技能比武、实战磨炼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构建“5+20+N”的执法梯队。深化生态环境宣教一体化建设,健全生态文明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宣传、教育、文广旅等部门协作,开展生态环境志愿者“进百校下千村入万户”活动,逐步形成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大融合格局。推进生物多样性科普展示馆开馆,强化江豚、鸟类长期固定观测,打造沿江沿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