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6/2023-00009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通环规〔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12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26/2023-00009 |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
文号: | 通环规〔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12 |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的通知 |
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的通知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法规标准处。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