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九年十一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1、持续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组织其他各县(市、区)开展排污权技术评估工作。
3、协同如皋市召开勇敢大桥、新334省道桥等重点断面水质提升现场会,市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帮扶,推动重点断面水质尽快改善至Ⅲ类。
4、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现场核查工作。
5、印发《南通市“湾(滩)长制”实施方案》,制定湾(滩)长手册、湾(滩)长制工作督查、考评、履职办法和协同联动、信息报送制度。
6、开展第二届进博会空气质量保障。继续开展大气治理精准排查诊治行动。
7、编制我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并实施。
8、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与编码登记工作。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划定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
9、持续开展沿江专项执法检查及秋冬季交叉执法检查。
10、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11、持续推进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督促各地按序时进度完成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发放进度落后地区开展集中约谈。
12、持续推进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指导全市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
13、与全市部分园区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全市重大项目。
14、加快推进全市监控项目实施,组织生态监测监控系统三年能力建设规划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