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O年五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5-21 10:22 累计次数: 字体:[ ]

1.督查推进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指导整理销号台账资料。

2.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会商会精神,根据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3.完成《南通市省级水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请市政府审议。

4.组织开展不达标、不稳定断面专项排查,找准问题,精准施策,保障汛期水质。编制年度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十四五”重点流域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问题调研。

5.加强柴油货车治理攻坚。督查推进重点企业VOCs治理项目,做好夏季臭氧污染过程管控。

6.落实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扬尘问题督查。

7.扎实推进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南通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8.明确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土壤环境管理要求,进一步保障全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

9.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推进会,开展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春风行动”。

10.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申报工作,力争全市有1-2个试点项目纳入全省首批10个先行示范工程。

11.做好全市重大项目服务,及时掌握重大项目环保需求,适时组织召开重大项目环评报批工作推进会。对县(市、区)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抽查复核工作。

12.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第二阶段发证和排污登记工作,对已核发和登记的排污许可证开展抽查复核工作。

13.配合化治办开展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

14.组织开展《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宣贯。完成市区10个街道空气自动站、10个入江支流水质自动站项目招标。

15.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执法标准起草工作,研制《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

16.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交叉执法检查,启动夏季秸杆禁烧禁抛督查,研究并出台执法绩效考核和督查稽查办法。

17.开展“5.10”思廉日系列活动。

18.制定“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计划。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做好新闻发布会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