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O年三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09:25 累计次数: 字体:[ ]

1.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2.做好全市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环保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工作。

3.配合做好省安全生产第六督导组对我市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整治,市局组织开展第二轮督导。

4.配合做好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年度环境工作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5.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提请市政府办印发实施。

6.服务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健全服务机制,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服务的实施方案》。

7.建立环境质量预警会商机制,印发《南通市月度环境质量会商工作方案(试行)》。

8.确定全市生态创建计划,储备生态缓冲区建设项目。

9.修改完善南通市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方案。开展2019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评估。

10.启动湾(滩)长制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督促各县(市、区)制定并出台各地湾(滩)长制工作方案。

11.制定《南通市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继续做好秋冬季大气精准排查诊治和污染过程应对。

12.召开土壤条线年度工作会议,印发《南通市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13.建立南通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14. 制定《2020年南通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15.推进全市“绿岛”建设试点工作,形成具体试点方案。

16.完成市区10个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和全市入江支流、入海支流、市级补偿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方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