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四年一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1.对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全面总结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情况,研究谋划2024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点任务及年度计划,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相关处室、单位)

2.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办统一部署,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建言献策、调查研究交流、检视整改销号,不断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成果。(机关党委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3.持续推进国家、省长江警示片、省政府挂牌督办等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和集中排查整治。加快推进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综合监督处、信访办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4.做好省厅、市委年终高质量发展及党建考核工作,持续对接,查漏补缺,确保年度考核双先进;开展市对县、市对市属企业、局系统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人事处、综合业务处、机关党委等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5.持续开展水质保障,压降重点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整治,定期调度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监测情况,对重点国省考段面周边养殖户开展抽查。(水处)

6.总结2023年度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展情况,修改完善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美丽海湾精细化调查市级方案、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控制方案(2024~2025年)。(海洋处)

7.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做好污染过程应对,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进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大气处等各相关处室、单位)

8.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检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薄弱地区整县制一体化运维。持续推进实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和地下水环境背景值项目。(土壤处)

9.推进展示馆项目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报批,启动项目招标程序。协助城建集团办理教育馆的不动产权证,开展教育馆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工作。(自然处)

10.继续服务跟踪重大项目报批、建设。总结2023年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提出2024年园区质量目标、允许排放量等。落实工程减排、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制度衔接,研究推动排污权一、二级市场均衡发展的举措。(环评处、总量办)

11.推进一般工业固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危废集中收集试点项目考核评估。(固化处)

12.大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安监处)

13.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值班值守、舆情研判、网络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安监处、执法局、信访办、机关党委、宣教中心、监控中心等各处室、单位)

14.谋划2024年度清洁生产工作,确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科监处)

15.开展2023年全市“执法尖兵”评选、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优秀案卷集中评选、2024年第一期自动监控“教学式”执法等工作,推选出一批高质量、强示范、有影响的优秀行政处罚案卷。(执法局)

16.谋划2024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思路,组织对2023年度10-12月环保为民服务项目整改完成情况后评估,排定1月环保为民服务项目清单。(信访办)

17.强化源头把控和“线上、线下”双线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使用最新版本检测软件,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监管力度。(监控中心)

18.完成水中有机磷农药、多环芳烃等监测能力扩项现场评审考核。完成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应急监测指挥模块建设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工作。(监测站、监控中心)

19.开展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总结,向部省报送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法规处)

20.编制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说明。(财审处)

21.开展全市系统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调研,一体推进“三不腐”,健全“腐不了”制度机制,为全省系统率先贡献实现“腐不了”制度机制南通经验。(机关党委)

22.制作2023年全局生态环境工作主题宣传片。完成厅指定节目《践行嘱托开新局》的文学创作、编排、背景视频制作等各项工作。启动2024年“最美生态环保人”选树活动、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金点子”奖评选活动。(宣教处、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