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总结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均列全省第一;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100%。南通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连续第二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作为全国唯一的级市代表,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作案例分享;作为全国6个获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地级市代表之一,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湖州主场活动上作经验交流;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中国角江苏专场活动,并作案例分享。

一、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严守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440个陆域、131个近岸海域单元严格管控,打造沿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开展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构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格局。二是推动转型升级。修订《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任务。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海安常安纺织产业园开展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国家级试点。三是加强生态保护。南通军山生态岛试验区入选全省首批生态岛试验区试点。建成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观测记录物种达3789种,较上轮本底调查新增281种,启用长江江豚水下声呐智能监测设备。“南通生物脸谱”APP入选生态环境部科技成果科普化十大典型案例。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海安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完成4000余个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省内率先出台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阶梯式资金奖补方案,增强企业减排主动性。深入推进“无异味园区”创建,如皋、如东、海门等地完成县级评定。出台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9000余辆,超额完成省定目标。持续开展“以克论净”考核,降尘量均值1.9吨/平方公里·月、全省第一。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汛期水质保障,落实23个国省考断面溯源整治方案,常态化开展区域水平衡核算,完成农田排灌系统、池塘养殖场生态化改造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55%。加快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度全省领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87.5%、高于省定目标24.5个百分点,如东洋口港-东凌段入选第二批省级美丽海湾示范项目。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域推进“无废城市”“无废园区”建设,危废处置能力提高至36.4万吨/年。

三、持续增强执法监管效能。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省率先完成全域标配执法装备配备,“公检法环”四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执法质效主要指标居全省前列,市执法局获全省环境执法大比武先进集体一等奖,2名执法人员获评全省十佳执法能手。二是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办理“全时段+大范围+精准化”非接触式执法案件600余件,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件占比超过60%,走航监测数据直接用于行政处罚等工作经验全国推广。省内率先开展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试点,市级、省级以上信访量均同比下降。出台《环保为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每月制订为民服务清单,推动属地闭环处置。三是筑牢环境安全防线。狠抓上级生态环保督察、长江警示片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全部办结。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环境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四、不断拓宽服务发展路径。一是优化重大项目服务。协助省生态环境厅与市政府召开厅市会商会,推动中天钢铁一期二步等项目高质量建设。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国家级试点,17家园区380个项目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建立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卡制度,超前介入环评编制过程。二是落实惠企纾困举措。全省率先出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600余件。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规范治理,将学法考法情况纳入处罚案件自由裁量因素,组织两期线下学法培训。三是实施绿色金融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获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2亿余元。大力发展“环保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为800余家企业申报奖补资金1800余万元。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3个项目纳入省级EOD项目试点。

五、全面深化政策制度改革。一是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引领区建设。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办结赔偿案件数全省第一,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例立法调研,通州、崇川建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示范基地。二是加强总量收储和使用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试行)》,取消环评审批“总量平衡”前置,审批时间压缩至现有流程的一半。省内率先出台《排污总量收储和使用办法(试行)》,探索总量指标跨源使用,累计收储总量指标800余笔,保障多个优质项目总量需求。三是深化工业园区集成改革。稳步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测、定、用工作,生态环境部环评司《生态环境工作简报》推广南通用值用量做法。推行园区排污许可“一张证”管理模式,探索园区企业绩效分级评价管理,提供差异化总量分配、废水处理梯度收费等激励措施。

六、大力夯实环保能力保障。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基础设施专项核查,43项省级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居全省前列。编制《2024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清单》,增补重点工程项目。二是推进监测监控一体化。省内首批开展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市监测站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走航监测相关能力资质认定的监测机构。实体化运行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预警处置率100%,相关工作经验全省推广。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建设,举办培训班30期,参训学员近4000人次,加快推进张謇企业家学院新院区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全国监测大比武、全国环境应急实训演练等基地。开展“千人进千企”生态普法活动,组建300个志愿者小组,开展普法活动近500场次,服务企业13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