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2日做出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18:1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2日我局对以下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姚港路52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报告

类型

批准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

全文

1

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启东吕四海域400MW滩涂光伏升压站工程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辐评〔2024〕10号

2024年5月22日

通环辐评[2024]10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东吕四海域400MW滩涂光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南通互通~新丰220kV线路工程

江苏通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辐评〔2024〕11号

2024年5月22日

通环辐评[2024]11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通互通新丰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