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东中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如东中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书面材料基本齐全,我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5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核准内容 |
申请变更内容 |
1 |
如东中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施文惠 |
法人代表:谢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