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30日做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6:4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0日我局对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姚港路52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报告

类型

批准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

全文

1

新江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新江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扩建2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

南京泰坤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核评〔2024〕3号

2024年1月30日

通环核评[2024]3号关于新江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扩建2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