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7: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一港池东侧北端岸线;

建设单位: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1座5万吨级码头,布置1座5万吨级散货泊位(结构按照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泊位长度兼顾1艘1万吨级散货船及1艘5000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作业,长度为310米,宽度30米,建设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2座栈桥。港池水域疏浚量约为310.11万方。项目依托南通港小庙洪上延航道、利用小庙洪水道附近1#、2#、3#锚地。工程设计年吞吐量510万吨,包括煤炭500万吨、石灰石10万吨。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该单位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须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运至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西部水务污水厂集中处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的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泥构件养护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疏浚作业进度,减少施工作业程度和范围,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规划,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定期对排泥管、挖泥船进行维修检查,避免意外的泥浆外溢入海污染事故。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经架空管线输送至后方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码头面生活污水箱收集后,由经架空管线输送至后方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码头平台、输送带、运输通道等冲洗废水、与初期雨水均由带盖板排水沟收集后排入码头区初期雨水集水池,输送至后方电厂煤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煤系统冲洗、卸煤码头冲洗、煤场喷洒防尘。船舶废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的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时清洗车辆轮胎及车身,按时清扫冲洗路面;采用密闭车辆运输物料,按照既定路线和时间运输;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检修和维护,加强船舶燃料控制,施工车辆采用低硫汽柴油等清洁燃料。运营期,在卸煤前对干燥煤炭喷水加湿; 桥式抓斗卸船机设置干雾除尘系统,并对起尘部位采取密闭防尘措施。桥式抓斗卸船机漏斗上口设挡风板,漏斗至码头皮带转运处设密闭溜槽和密闭导料槽,进、出口设橡胶帘;转接机房物料转运处采取密闭措施;混凝土栈桥两侧设置防风板;在码头、输煤栈桥等处适当位置设置快速冲洗装置;在煤炭接卸过程中降低取料高度,在煤抓斗下方码头平台与运煤船之间设置防撒煤的帆布;重载进出港汽车加苫盖,港内自卸汽车选用带密封车型;对码头作业区路面和陆域道路定期清扫和冲洗;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装卸作业;对机械设备和皮带输送机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码头泊位建设时同步建设岸电设施,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合理疏导进出码头区域车辆,减少汽车怠速行驶;对码头机械、运输车辆及来往船舶进行定期保养。运营期装卸粉尘、船舶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船舶生活垃圾交由南通鑫德船舶保洁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营运期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统一交由江苏创美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接收处理。含油废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后方的厂区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约310.11万立方米疏浚淤泥采用绞吸船吹填至G328国道以东、通海大道以南,现状海岸线以北的陆域纳泥区。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相关要求,开展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水上工程施工作业尽可能避开水生生物敏感期;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2007年)的要求开展生态补偿工作。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联网。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设备,厂界安装监测监控设备。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与南通市扬尘数据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一)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1.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5.85吨。

2.废水经后方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2790,传真:0513-59002851,电子邮箱:ntssthjjhpc@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34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