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8日我局对以下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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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南通市姚港路52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编制单位 |
报告 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 日期 |
批复 全文 |
1 |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大唐吕四港光伏三期项目(220kV开关站)(重新报批) |
江苏清全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辐评〔2024〕18号 |
2024年9月18日 |
通环辐评[2024]18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唐吕四港光伏三期项目(220kV开关站)(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