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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月14日做出输变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1-14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14日我局对以下输变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报告

类型

批准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

全文

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南通苏通 220kV 输变电工程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辐评[2020]1号

2019年1月14

通环辐评[2020]1号关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南通苏通 220kV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

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如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

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辐评[2020]2号

2019年1月14

通环辐评[2020]2号关于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3

如东海翔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如东H7#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

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辐评[2020]3号

2019年1月14

通环辐评[2020]3号关于如东海翔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H7#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