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2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现将我局受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受理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日期:2024年3月12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59000979,传真:0513-59002851,邮箱:nthbkfc@163.com;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南通市生态环境局C134窗口;
邮编:22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受理日期 |
附件 |
1 |
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 |
南通市如东县豫东垦区堤外潮间带区域 |
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2024/3/12 |
注:上述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