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9日做出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9日我局对以下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编制单位 |
报告 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 日期 |
批复 全文 |
1 |
南通迪威尔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
南通迪威尔无损检测有限公司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核评〔2020〕13号 |
2020年11月3日 |
|
2 |
南通和佳国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南通和佳国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建1台DSA项目 |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辐评〔2020〕14号 |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