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关于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一座放疗中心项目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0-21 13:4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2019年10月21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放疗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0号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6号楼东侧、7号楼西侧的空地新建一座放疗中心

建设单位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环评机构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为南通市2019年度城建计划批准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医院规划,现有加速器放射治疗中心及后装治疗机房将予以拆除,并在新大楼内重建。为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保障医院现有放射治疗工作顺利进行,医院拟在6号楼东侧、7号楼西侧的空地新建一座放疗中心,作为扩建工程建设阶段过渡的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包括1座加速器治疗机房(Precise型医用电子加速器,最大 X 线: 6MV 最大电子线:9MeV)和1座Ir-192后装治疗机房(Ir-192,III类放射源,单枚活度3.7×1011Bq),过渡期预计3-4年。医院加速器放射治疗中心及后装治疗机房拆除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放射性污染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履行退役环评手续;新大楼建成后重建的医用核技术项目应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施工期的废水要由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洗涤用水和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废水,其防治措施主要有:①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废水产生量,废水应进行必要的分类处理后集中处理。②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被雨水冲刷带入污水处理装置内。③生活污水必须进入医院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产生的粉尘以及施工场地扬尘等。主要防治措施有:①防物料抛洒泄漏。②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干燥作业面适当洒水,以防二次扬尘。

3、噪声:噪声是施工期主要的污染因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及各种施工机械,都是噪声的产生源。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敏感时间段进行施工,尽量使用噪声低的先进设备,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需取得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应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固体废物:本工程建设期间应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医院在施工阶段计划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的影响控制在医院院区内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医院已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小组,专职负责全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医院承诺Ir-192后装机放射源达到使用年限退役后,废源将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放疗科现有8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放疗科现有8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定期(不超过3个月)送有资质部进行监测,医院已建立个人累积剂量档案,并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监测仪器配备的要求。

本项目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机在搬迁时,将由厂家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拆除、运输、组装、调试等工作,放疗科辐射工作人员仅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设备搬迁过程对辐射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影响较小。放疗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将产生生活污水和一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由医院集中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将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加速器机房和后装机机房内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可通过通风系统排入外环境,臭氧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氮氧化物的产额约为臭氧的三分之一,对环境影响较小。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放疗中心新建加速器机房、Ir-192后装治疗机房均设计采用混凝土屏蔽墙、顶和铅防护门对 X、γ射线进行屏蔽;理论预测和分析结果表明,新建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屏蔽墙、治疗室顶及防护门均能够满足拟配置的医用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治疗机的防护要求,项目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及项目周围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均能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和项目管理目标剂量约束值要求,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周围环境辐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在网站(http://www.jsfuhuan.com)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建设单位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1日在项目所在地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dsyy.com)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受理后,我局在官方网站(http://sthjj.nantong.gov.cn)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公示期为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2日,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没有收到项目评价范围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13-59002851。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放疗中心项目(拟批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