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不确定污染源防范技术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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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石健

建议/提案号:

400号

标题:

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不确定污染源防范技术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地表水是我市的主要供水水源,由于地表水具有高度的敏感性,由于其潜在污染风险源,如上游偷排、人为投毒以及环境诱发等,具有典型的不确定性特点,因此对供水安全有着更高的要求。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调查我市饮用水源的基础资料调查(包括水源类型、取水量、服务人口、区域内分散供水的人群比例等),了解我市范围内工农业的发展状况及环境生态情况,分析主要的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物。

2、对有文字记载以来特别是以长江上所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进行整理,针对上游来水污染、人为投毒以及环境诱发三种不确定风险源导致的突发性水质突变事故,分析主要的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物。

3、对饮用水源地代表性有毒污染物进行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区域分布和经济发展模式和水平、人群健康状况、污染程度等,通过流行病学资料调查与分析,初步筛选出污染地人群的主要健康危害以及导致这些危害的主要水体污染物;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健康风险评估。

4、对饮用水源地有毒污染物制订有效的控制策略

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等基础资料、有毒有机污染物的类别、污染水平及毒性当量、危险度评价、人群健康损害评估等,筛选优先控制的有毒污染物和污染源,深入开展污染物快速净化技术研究,从而提出我市饮用水源地有毒污染物适宜的控制策略。

承办单位:

主办:

环保局

协办:

建设局(建工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农机局)、卫计委

答复日期:

2018-05-30

答复内容:

石健委员:

《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不确定污染源防范技术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市水利局、建设局、农委、卫计委对此提案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饮用水安全最直接关系城乡居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是国计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市政府始终把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长效管理。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和长效管理机制。

一、水源地基本情况

从本世纪初开始我市启动了区域供水工程,先后投资110多亿元,建成区域供水水厂5座,建设主干输水管500余公里,县(市)、区次干管1200余公里,镇村管网25000公里,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达100%,人口普及率达98%以上,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以地级市为单位区域供水格局。

全市4个在用水源地均分布在长江南通段,现状总供水规模达250万立方米/天。其中,长江狼山水源地(对应狼山水厂、崇海水厂)供水能力140万立方米/天,供水范围主要为城区及通州区、如东、海门、启东部分地区;长江洪港水源地(洪港水厂)60万立方米/天,供水范围主要为通州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市和启东市;长江长青沙水源地(如皋鹏鹞水务有限公司)40万立方米/天,供水范围覆盖如皋、海安两地行政区域;长江海门水源地(海门长江水厂)10万立方米/天,供水范围覆盖海门市。多年水质监测表明,4个长江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二、风险源分析

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入海口,多年平均流量31060m3/s,年均径流量为9793亿m3,枯水期最小流量可至7000m3/s,丰水期最大可达154000m3/s,具有水面宽阔、流量大的特点,是我市重要的通航河流,年均船舶流量超过100万艘次,日断面流量2700余艘次(高峰时达5000余艘次),货物流量达11亿吨(危险货物超过1亿吨)。因此繁忙的水上运输,复杂的通航环境,船舶事故、危险品作业项目、货物泄漏、船舶污染物处置能力不足均对水源地造成潜在威胁。

我市4个主要饮用水均分布在长江上,水源地与4个化工园区,15个危化品码头以及众多的排污口犬牙交错,环境风险突出。根据现有资料记载,长江发生的突发性污染事件且可能影响我市饮用水源的事故有三次,分别为2012年镇江自来水“异味”事件、2013年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发生食用油储罐坍塌事件,少量食用油进入长江、2014年长江靖江段水体污染事件,以上三次事件均为我市上游水体发生污染事件,我市均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加大应急监测,随时掌握来水情况,对取水口水质发生异常的水源地,立即停止取水,启用备用水源,确保供水正常。

根据分析,我市水源地主要风险来自于上游来水异常、事故排放、水上运输事故等,并且我市水系四通八达,较为复杂,入江河流数量多,因此内河水、入江河流水质也会对长江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为提高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饮用水安全监管水平、构建水源地防控预警体系,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狠抓水源地整治,深化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

根据水源地保护要求,市、县环保局按规定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了保护区标志,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置了隔离防护,对保护区开展整治工作。结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2016-2017年南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7年江苏省环保督查等工作中检查和发现的水源地问题,我市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各项工作。2016年底,已完成了对洪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采砂船的清理工作,并注重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问题反弹;2017年6月底,停止了南通港口集团集装箱分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堆存作业,停止了南通港口集团狼山港务分公司码头硫磺等禁止类散货装卸作业,同步对狼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滨江公园游乐场的娱乐设施进行了取缔,按时序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针对2017年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2018年3月2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水源地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我市将定期按要求开展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及进度。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94号)、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9号),2017年底我市按要求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4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通政传发〔2018〕45号),我市将加大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市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了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用的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江洪港水源地、长江长青沙水源地以及长江海门饮用水源地均已完成达标建设工作,长江狼山饮用水源地于2017年底前按要求完成了达标建设并通过验收(狼山水源地已通过技术核查)。

(二)持续开展沿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污染源监管。

市港口局制定了危化品码头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危化品码头企业的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等,组织危化品码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根据2018年一季度检查结果,未新增危化品码头;委托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编制完成《南通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有效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市经信委加大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编制《“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实施方案》、《南通市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降低环保、能耗和安全标准,严禁高危险、高污染、高能耗化工项目及淘汰产品落户,不降低门槛批项目,不给违规企业补手续。推进化工园区编制或定期修订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强化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化工园区均已成立了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监测监察设备和专门人员,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建设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溯源系统,实现对超标排放的快速预警、快速响应和精准打击,深化智慧园区建设,省环保督察之后,沿江地区没新建化工企业。市环保局结合推进沿江化工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指导各地缩减沿江化工园区面积、优化产业定位,编制环保准入暂行规定,目前已完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各园区、各地环保审批部门的征求意见工作,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定期开展水源地巡查并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并要求在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设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在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排放情况。自来水公司建立了饮用水源日常巡查和报告制度。实施船舶水污染防治

(三)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监控。

市、县环保局及自来水公司均按规范在水源地取水口分别建设了水源水自动监测站,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和数据传输远程监控,并完成了市区洪港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设备的更新。市、县环境监测部门每月对水源监测62项指标,每年开展1次饮用水源水109项全分析监测工作,并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公开,连续多年监测结果表明,全市4个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此外,水利局对饮用水源功能区每月开展2次水质监测,卫计委也按要求对市政自来水厂每季度实施监督检查和出厂水抽检。2014年底,我市开始建设江苏省环境保护环境激素类物质监测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目前已针对狼山水源地、洪港水源地水源水中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塑料添加剂、绝缘材料、重金属共五大类12种物质开展日常监测工作,12种物质包括六六六、DDT、乐果、马拉硫磷、阿特拉津、酞酸酯类、多氯联苯、汞、镉、铅、苯并(a)芘、苯乙烯,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以上物质浓度均未超标;研究开发了微囊藻毒素、丙烯酰胺、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磺胺类抗生素、四环素类抗生素分析方法。

(四)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我市沿江4个饮用水源地距离相距均不超过30Km,为我市供水安全保障也提供了有利条件,4座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可互为预警。2017年为加强狼山水厂水源地上游监控预警能力,市财政又安排了专项资金由我局负责建成了芦泾港水质预警站,监测项目有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生物毒性(鱼类法)、生物毒性(发光细菌法),进一步提高了预警保障能力。

自2010年始,市自来水公司与南通大学合作,对南通长江段水源、水情等情况(包括流域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调查,针对供水安全及供水生产特质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共筛选出50种(类)流域性水源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源),并在此基础上,对污染物毒性当量、危险度、人群健康损害、检测路径等进行细化研究,形成了南通《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自此水公司在后续水厂原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中融入《导则》成果,深化实践运用与供水生产指导,在狼山、洪港取水口建设对源水浊度、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等8项参数进行实时监控的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同时水公司结合长江中下游特点及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供水应急预案。

2014年,市环保局联合市有关部门,经过多轮讨论与完善,修订了《南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建立了水源地污染物风险名录、应急物资数据库、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同时强化了应急处置AB角制度以及应急演练工作,加强了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海门、如皋分别针对各自集中式饮用水源编制了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风险源名录,对上下游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管。一旦企业发生污染事故,能做到第一时间找到污染源头和污染物。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有关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均建立了饮用水源应急监测实施方案,一旦发生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将立即启动应急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加密手工监测。市疾控中心按规定开展管网末梢水质检测,全面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五)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为保证饮水安全,从2012年开始,我市围绕“清水连通、原水互备、深井应急、深度处理、原厂保留”的要求,全面加强应急水源建设与管理,提高水污染突发事件下的应急保障能力。目前,已完成市区地下水应急水源和海门市地下水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狼山、洪港、崇海三大主力水厂供水管道已联网,建成老洪港应急水库及如皋长青沙应急水库,加上原有市区城北地下水库、通州区金沙备用水源地、海安新通扬运河备用水源地、启东头兴港备用水源地,基本满足各地5-7天应急用水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水源地整改、建设等系列工作的开展,我市水源地工作取得一定成果,但是由于水源地特殊的地理位置,风险依然存在。因此,我市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类措施提高水源地安全。按照系统治理的思路,统筹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内河的综合治理。一是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整治。根据《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南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大力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各项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定期调度水源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水源地整改按时保质完成。进一步加大水源地巡查,特别对一级保护区巡查,完善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进一步开展污染源调查,结合基础资料、主要污染物类别等提出有效的污染物控制策略。二是持续推进沿江环境综合整治。对长江沿岸的4个化工园区、15个危化品码头、44个船舶修造厂进行全面检查,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对存在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的化工园区、危化品码头、船舶修造厂,责令限期改正。三是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河长制”、“三河三行业”及“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推进区域水环境专项治理。实施3条市级、10条县级、100条镇级、1000条村级河道生态治理示范样板工程建设;完成市区8条、县区7条共计15条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2018年底,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3%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39%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2%以上。通过开展各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提升内河、入江河流等水体水质。

二、加快推进应急水源地建设,提高水源地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地下水应急供水工程和应急水源地建设。计划于2018年底建成如皋市地下水应急工程,2020年前建成通州区地下水应急工程,全面增强城乡应急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按要求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应急演练,加强物资配备与应急防护工程设施的建设,提高应对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针对存在危化品船舶泄露事故隐患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溢油应急设备库的配备建设。另外,应进一步提高水厂水化室装备水平,以提升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响应能力。

三、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布局,有序整合沿江码头。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环保准入暂行规定,推动沿江化工企业、码头、园区压减、转移、改造、提升,加快调整转型。沿江地区一律不再新建化工企业、不再新增危化品码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继续深入研究建港条件及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港口功能布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港口一体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一市一港一集团”发展模式,借力港口资源整合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市区沿江段将逐步退出货运功能。市区沿江集装箱码头向通海港区转移、散货码头向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转移。

四、持续开展水源地监测,加强饮用水供水监督监测工作。环保部门将按要求持续对水源地逐月开展监测工作,掌握水源地水质情况,并对水源地水质情况进行公开。卫生部门将继续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保障供水安全,开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水厂)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辖区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建档率100%,完善信息系统档案的更新。开展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对辖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建档率100%。开展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净水器网络平台及专业市场销售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示。组织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进行监督监测。

五、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出现应急情况时,部门联动更显重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动。2017年,我市出台了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单位部门水源地保护责任,全面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协作,形成各地、各部门联防联控、协同作战的局面,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册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组织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水源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有序地参与水源地规划实施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供水安全和水源地环境保护是一项保障民生的重要工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始终将水源地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联合各单位部门进一步落实水源地保护责任,完善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风险源的监管,在饮用水水源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应急管理等方面相互支持,提高水源保护和水污染联防联治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