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3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关于城市快速路噪音污染治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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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孙桂泉

建议/提案号:

532

标题: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3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关于城市快速路噪音污染治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案由:华强城外紧邻江海大道高架,车辆时速80km/h,白天噪声可以达到75分贝以上,高楼或较高层区域感觉甚至比路边还吵。目前华强城住宅区居民约万人左右,居民生活、学习质量受到较大影响。据了解,相关问题在通京大道(翠湖湾侧)、江海大道(保利香槟侧)等等也要很多居民在媒体有呼吁。目前长三角地区各城市类似这种情况已有不少国道/省道时速大于80km/h路面安装了隔声(音)屏障,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相关民生设施的铺设安装迫在眉睫。

建议:市政相关部门在快速路邻近居民住宅方向侧安装隔声(音)屏障,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轻城市噪音污染。

承办单位:

主办:

市政和园林局

协办:

生态环境局

答复日期:

2020-04-16

答复内容:

市市政和园林局:

经研究,现对孙桂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市快速路噪音污染治理”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我市2019年声环境质量状况

市区共设功能区噪声测点11个,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昼间、夜间噪声各44点次。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市区昼间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3.2%,夜间达标率为63.6%。

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7.7分贝,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评价,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三级,处于一般水平。交通和生活噪声在所有声源中占比分别为51.8%和40.2%,是影响市区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

市区共设置道路交通噪声测点53个,每年监测1次。监测道路长度共计210.1公里,其中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路长50.6公里,占比为24.1%, 2019年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7分贝,噪声质量等级为一级,总体质量等级好。

二、相关工作

一是适时调整声功能区划。2019年12月,市政府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19年修订版)(通政办发〔2019〕106号)。主城区新修订的声功能区划包括1类声环境功能区10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13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12个。

二是做好噪声监测工作。2019年市区(含通州区)共建成8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点,其中2011年建成5个点,2016年建成3个点。目前,市区共8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点,各点均24小时连续监测,其中一类区2个,二类区2个、三类区2个、四类区2个。

三、相关建议

建议在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建设绿化隔离带或安装隔声屏障,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在保证区域内生活和建设等必须物流的前提下,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另外,为避免交通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城乡规划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和建设布局,交通规划合理构建交通网络,相关部门对4类声环境功能区内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等非噪声敏感性建筑应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道路选线应避免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选用能够降低噪声污染的道路结构、形式和路面材料,道路两侧根据需要建设绿化隔离带或隔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与道路质检设置一定的间隔距离。

三是夜间限速及限行。夜间交通的限行和限速,对夜间声环境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公安部门将夜间交通的限行和限速作为重要的交通管理内容,研究限行的区域、时段以及限速的监控措施,提升交通管理措施对创造安静生活环境的贡献。

四是加强道路交通监测。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期开展区域声环境、道路交通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工作。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赵爽

联系电话:59002796

抄 送:市人大人代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