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3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关于引导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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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孙桂泉

建议/提案号:

534

标题: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3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关于引导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改资环〔2016〕2635号)的要求,结合《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需要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发挥节能减排主体责任。

建议:政府鼓励企业在合规、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具体措施包括给予企业自主节能减排收益一定比例的奖励;给予持续节能减排企业(如三年一评价)免检单位荣誉。鼓励热电联产企业通过技改提高能效水平、降低排放,给予政策层面的支持及奖励。具体措施包括打开自备热电联产与公用热电联产同台竞争的通道,鼓励企业在能耗、排放、管理、创新等方面不断改进与提高,整合优质资源;给予企业节能减排技改投资一次性3%至5%的奖励。

承办单位:

主办:

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

生态环境局

答复日期:

2020-04-20

答复内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研究,现对孙桂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十三五”以来,南通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先后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有色烟羽深度治理等环保提升工程,取得了良好的减排效果和社会效应。我市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自2016年以来已通过中央、省级、市级三级专项资金累计奖补企业900余万元,同时将持续支持企业继续开展环保治理提升,帮助企业申报各类奖补资金。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周 浩

联系电话:15722518990

抄送:市人大人代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