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孙桂泉 |
建议/提案号: |
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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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3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关于引导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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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内容: |
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改资环〔2016〕2635号)的要求,结合《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需要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发挥节能减排主体责任。 建议:政府鼓励企业在合规、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具体措施包括给予企业自主节能减排收益一定比例的奖励;给予持续节能减排企业(如三年一评价)免检单位荣誉。鼓励热电联产企业通过技改提高能效水平、降低排放,给予政策层面的支持及奖励。具体措施包括打开自备热电联产与公用热电联产同台竞争的通道,鼓励企业在能耗、排放、管理、创新等方面不断改进与提高,整合优质资源;给予企业节能减排技改投资一次性3%至5%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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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协办: |
生态环境局 |
答复日期: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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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研究,现对孙桂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十三五”以来,南通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先后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有色烟羽深度治理等环保提升工程,取得了良好的减排效果和社会效应。我市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自2016年以来已通过中央、省级、市级三级专项资金累计奖补企业900余万元,同时将持续支持企业继续开展环保治理提升,帮助企业申报各类奖补资金。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周 浩 联系电话:15722518990 抄送:市人大人代委,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