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的建议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程媛

建议/提案号:

380号

标题: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南通滨江临海,水资源保护尤为重要,对于完成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起到推动作用。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的地位。

要重视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良好的环境同样是人民生活水平、生活标准的一个衡量尺度,美好的生活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目标是相一致的。作为环境保护的领导者和提倡者,政府应当重视环保、支持环保,为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物质保障。环境保护必须要有实际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托,有正确的科学依据作为凭靠,才能顺利地实施下去。任何社会化的行为都离不开人类,如果国家无法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那就无法要求人们将生存的一部分精力投入到环境保护中去。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只有将环境保护作为全民意识培养并强化起来,环境保护的步子才能得以加大,才能跟得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二)协调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可以共融的。环境和经济本身就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制约着其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环境保护的受重视程度和后果也促进或制约了该国的经济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如何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成为重中之重。发展绿色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无疑为此提供了答案。以“提高效益,节约资源,减少废物”为特征的绿色经济鼓励经济持续增长,而不是以保护环境为由取消经济增长;同时要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要与有限的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作为一种以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目的的新经济形式,绿色经济旨在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我们应该坚定这个信念,朝着绿色环保的方向走下去。

(三)从实际出发,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必须把现实的需求及未来的需求结合起来,把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同完善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结合起来。从本质上讲,环境保护的滞后性是可以解决的。环保观念必须从过去的相对封闭、僵化、固步自封转向开放、进取、面向未来。有远见的学者曾预测我们所处的这个生态系统,如果照工业化的那种发展状态,它将先获得快速增长,继而达到极限并开始走向崩溃。但如果能从现在就开始思考,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预防,那么在生态系统发生质变前仍能有效地改变最终的结果。

(四)标本兼治突出环境问题

对于南通市的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继续采用绩效综合评价方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沿江重点规划区域内化工企业关停并转。加快建设美丽南通。

承办单位:

主办:

环保局

协办:

经信委

答复日期:

2018-04-26

答复内容:

程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建成国家生态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绿色发展指数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1,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考核连续四年省考核优秀,大气、水污染治理项目推进速度快、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针对您所提出的四条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转型升级步伐。

一、压实各地各部门环保责任。市委、市政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通”的重要标杆,统筹协调、狠抓落实。2017年,全市专题召开各类生态环保部署场推进会近30次,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14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及51个职能部门(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初步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今年初,法院、检察院以及51个市级部门(单位)对照《责任规定》,就环境保护开展情况进行书面述职。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思想通道,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严格执行生态环保责任规定,真正让良好生态成为发展品牌、民生福祉。进一步严格督查考核,每月督查各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每月调度各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并编发通报。每季度对各地治污攻坚工作进行考评点评。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武器,着力引导全社会增强环保法治意识,让“污染环境就是违法犯罪”深入人心,严格环境执法和违法追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环保问题的能力。

二、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治污攻坚战。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治污攻坚部署,今年2次召开相关推进会议,出台《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1031”重点任务,制定《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推进10440个工程项目。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11类594项重点治气工程,按照“2020年PM2.5平均浓度达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倒排工作,细化方案,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大力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以PM2.5浓度下降为主线,协同治理臭氧,确保PM2.5浓度下降幅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双达标”。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深化落实河长制,强化河岸共治,实施“3111”生态河湖治理计划,突出抓好重点断面达标整治,开展15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着力提高断面达标率,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综合治理入江入海支流,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引流蓄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坚决不让污水下河。着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城镇污水能力11.5万吨/日、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1座,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加快土壤污染治理,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和修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完成原印染片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抓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要对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厘清固体废物非法转移产业链条,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污染转移”行为。加快6个危废处置设施建设,补齐危废处置需求短板。

三、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国土空间管控。落实《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管控和补偿机制,每年组织对市区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依据考核结果对专项资金进行分配。大力推进南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年度计划,督促重点项目按期完工。严格环境准入。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出台《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明确产业准入、空间准入和总量准入的限制性、引导性要求。强化规划环评(体系)刚性约束,在土地利用、内河沿江沿海岸线利用、项目落地过程中,运用好“点、线、面”结合的规划环评体系成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省级战新类双创团队3个、省级双创平台3个,6个项目获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南通大学成功获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现我市零的突破。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关闭小化工、印染、钢丝绳等行业低端低效产能企业164家,淘汰印染、纺织、造纸、铅蓄电池行业低端低效产能分别达8150万米、336万米、2万吨、40万千伏安时。推进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引导重点企业开展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在重点行业实施节能对标监督检查。引导、培育绿色制造重大项目,大力推进新能源发展,继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

四是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每年保持50%以上的增幅。2017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45件,处罚金额1.08亿元,分别增加75%和94%。今年一季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68件,处罚金额5842万元,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突击检查常态化。局班子成员带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夜间突击检查,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节假日突击检查。1~3月,全市开展突击检查75次,检查企业307家。交叉执法常态化。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明确的异地交叉执法,用新面孔查老问题。1~3月,组织3次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企业639家,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交叉执法全覆盖。专项执法常态化。2017年,组织开展专项执法18项;今年针对行业性、区域性、季节性环境问题,排出专项执法行动19项。1~3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4项。联合执法常态化。加大行刑衔接力度,1~3月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检查31次,环保部门移送行政拘留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4件。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