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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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陈慧宇

建议/提案号:

264号

标题:

关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是基础性工作。生态文明教育虽已开展多年,但长期以来,教育的重点一直在城市,农村生态文明教育覆盖面不广、普及率不高,农村人口环保意识淡薄,不少农民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后果熟视无睹,农村化肥、农药、秸杆、生活垃圾、家禽粪便、镇村企业等造成的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巧用载体平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环保、农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镇村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农村人口接触较多的宣传载体,利用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品、发送环保信息、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宣传环保知识、政策法规,着重宣传农村生态恶化对农民生存环境的危害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广大农民对环保知识、政策法规的认知水平,培养他们的良好生活习惯。

二、突出重点人群,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农村生态文明教育要紧紧抓住镇村干部和农村在校学生两类人群,以点带面,形成示范辐射效应。对于镇村干部,要安排专门师资,编印专题教材,开展系统培训,确保实现全员轮训,全面提高农村干部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对于农村学生,要在学校教育中有机渗透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结合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开展学生环保实践活动,推动生态保护“小手拉大手”,引导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学习生态文明知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三、善用正反案例,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要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农民身边发生的污染事件开展警示教育,唤起农民环境忧患意识,促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加深对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更加珍惜环境、珍爱家园。要及时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用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农民,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条件的镇村,可以在农闲时期组织农村干部群众代表对照参观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以亲身感知增强教育效果。


承办单位:

主办:

环保局

协办:

农委(林业局、农机局)教育局

答复日期:

2018-05-25

答复内容:

陈慧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文明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多年来,在南通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生态文明宣教工作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积极探索符合南通实际的环保宣传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生态文明教育覆盖面不广、普及率不高,农村人口环境意识淡薄,农村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应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求突破。

一、抓载体,在增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生动性上求突破

1.夯实基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媒体是生态文明宣传的主阵地,每年,我们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播稿件500篇以上,在各级各类报刊、电视台开设专栏、刊发公益广告,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接下来,我们一方面继续依托主流媒体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环保法律法规,定期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新媒体扩大环保宣传力度,扩大南通环保微信公众号“江海绿舟”的影响力,与江海明珠网、南通发布、濠滨论坛等新媒体合作,开设环保新闻、政策法规、环保科普、环保执法等栏目,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知晓度。

2.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影响力。利用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报刊、幻灯、网络等各种载体,采用专访、系列报道、专题片、培训以及文艺表演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动员广大农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维护环境,形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氛围。

3.建设环保科普基地搭建全新平台。目前,南通已建成50家环保科普基地,涵盖中小学校、企业、公园、社区等领域,涉及污染物治理、物种多样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测设施等多个方面,一个基地一个主题,形成了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基地网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和《实施意见》,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全民环保科普教育网络,深入农村,挖掘环保要素,兴建更多的符合农民群众参观、体验的基地,为他们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搭建全新的平台,提高他们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抓重点,在增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针对性上求突破

1.持之以恒开展乡镇长环保专题培训。调研报告显示,很多情况下,解决农村的环境问题关键在于提高乡镇领导层的综合决策水平。为此,市委组织部将乡镇长环保培训列入了全市培训计划,并将生态文明相关内容列入党校培训课程。培训过的乡镇长在工作岗位上所体现的环保意识给其分管的工作和部门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下一步,我们将编印专题教材,开展系统培训,扩大培训面,确保实现全员培训。

2.多措并举开展群众性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继续开展“公众看生态”活动,邀请更多的农民参观环保科普基地、垃圾发电厂、生态村镇等,让他们亲身体验生态南通建设的成效,感受“污染容易治理难”及“保护环境,重在参与、贵在行动”的深刻哲理。结合各类生态活动日,由政府或村委会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环境实践体验活动,让农民亲自参与、亲身体验。去年我们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进行广泛宣传,将“六五环境日”与“走帮服”相结合,在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社区开展了“环保在我身边”主题讲座,组织群众参观环保科普知识展板,为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了他们环保行为的养成。

3.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目前,生态文明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全市各中小学教学计划,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100%。下一步,在已编印出版《南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课程》和《南通市中小学科学活动课程》的基础上,将继续开发实施环境教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结合本地区的环境状况,通过开展环境调查、基地实践、环保体验、环境科技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认识和研究身边的环境问题,提炼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环境教育专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同时,借助绿色学校的创建平台,指导部分水平较高的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建设。

三、抓典型,在增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有效性上求突破

1.结合专项行动提高农村环境整治群众参与度。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了“263”专项行动、“三河三行业”整治行动、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生态河湖三年行动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积极建设美丽的生态家园。在这些专项行动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参与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注重发挥广大农村群众监督作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发现问题、整改整治、跟踪检查、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扩大农村群众的参与度,让广大农村群众既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督查员,又是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的宣传员。

2.结合秸秆禁烧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法制意识。根据农时特点,每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有线电视、宣传车等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张贴、发放《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制作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动画在电视台播放,媒体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让农民知道焚烧秸秆的危害性,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规范广大农民的行为。

3.结合正反案例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性。在农闲时期,组织农民参观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既借鉴先进的生态模式,又吸取惨痛的经验教训,让农民有切身的体会,在生产生活中自发地保护环境,自觉形成环保意识。我们结合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类污染事件,摄制了警示教育片《捍卫生态红线》。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农村一线组织巡回播放活动,将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之于众,以案说法,积极推动广大农民群众不断增强环境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以及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从而更加珍惜环境、珍爱家园。

四、抓机制,在增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性上求突破

1.公众参与机制。公众是环境质量改善的最终受益者,也是推动绿色发展的主力军,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形式,吸引更多的环保公益组织和个人参与环保、监督环保。南通环保公益联合会成立6年,经常深入社区及学校开展主题活动,参与环保联合执法,参与摄制警示教育片等。去年,我们组织招募了52位“环境守护者”,他们遍布镇村,有敏锐的观察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良好的团队意识,担当着示范员、观察员、监督员、宣传员、调解员的角色,能将他们观察、记录的当地环境状况、环境违法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上传,各地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处理、回应,迅速有效地促进了身边环境问题的解决。同时,引导他们组织和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及公益活动,传播绿色理念,带动影响身边的人感知环保、践行环保。

2.环保志愿者服务机制。农村生态文明教育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可以吸引更多的环保志愿者加入进来。如每年暑假组织大学生环保志愿者深入乡村农家开展宣教活动,在各个乡镇巡回宣传,开展调研,用图片、橱窗、演讲、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

3.环保舆论监督机制。2018年以来,我市“263”办在《南通日报》开设“曝光台”“回音壁”“致歉栏”等栏目,使公众舆论监督更为系统化、制度化,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南通市环境违法失信行为公众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众舆论监督的范围、办理流程以及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在全国率先构建了环保舆论监督系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此舆论监督机制,推动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监督我们,让农村生态文明教育之花开遍南通!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