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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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储呈红委员

建议/提案号:

251号

标题:

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回首二十世纪,我国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但是,传统模式下生产力的提高在驱动经济增长和为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却使我们的地球家园变得千疮百孔,不堪重负。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程度越发严重,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环境治理中,仅水污染与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而大气污染治理由于易受天气影响并且会在不同地域间转移,因此一直以来,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较低,这部分市场也较为薄弱。但随着近年来华北地区频繁出现的大量雾霾天气,引发了全社会对大气污染的关注。近日,环保部联合多家部委共同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北京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工作,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方石作业。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在京津冀周边“2+26”城市所有水泥企业都将面临水泥行业历史上最长停产。2017年7月6日至8月6日,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徐州、南通和扬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分别形成督察意见。12月7日、8日,督察组分别向3市反馈督察意见。督察认为,近年来,徐州、南通和扬州3市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环保压力层层衰减,一些行业、区域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等问题。南通市对铸造、印染、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及装备淘汰不力,近两年煤炭消耗总量突破省下达指标。由此可见,南通的环境整治尤其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大气污染及其产生的原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为: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以下几种:

(1)生产性污染,这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①燃料的燃烧,主要是煤和石油燃烧过程中排放的大量有害物质,如烧煤可排出烟尘和二氧化硫;烧石油可排出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②生产过程排出的烟尘和废气,以火力发电厂、钢铁厂、石油化工厂、水泥厂等对大气污染最为严重;③农业生产过程中喷洒农药而产生的粉尘和雾滴。(2)由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耗用煤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3)交通运输性污染,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排出的尾气,其中汽车排出有害尾气距呼吸带最近,而能被人直接吸入,其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铅尘等。

二、大气污染的危害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疾病;对植物可使其生理机制受抑制,生长不良,抗病抗虫能力减弱,甚至死亡;大气污染还能对气候产生不良影响,如降低能见度,减少太阳的辐射(据资料表明,城市太阳辐射强度和紫外线强度要分别比农村减少10~30%和10~25%)而导致城市佝偻发病率的增加;大气污染物能腐蚀物品,影响产品质量;近十几年来,不少国家发现酸雨,雨雪中酸度增高,使河湖、土壤酸化、鱼类减少甚至灭绝,森林发育受影响,这与大气污染是有密切关系的。

三、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

1、加强地方性环境立法与管理。2015年7月31日,经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常州、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获得地方立法权。这标志着南通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整治大气污染,建议尽快制定地方性的大气保护法规,建立相应的政策与制度,将大气污染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2、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将大气污染整治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强化考核问责,切实落实中央提出的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实施措施、注重宣传引导,规范环境信息发布。环境保护部门应该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大气监测权威信息,动员全民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3、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引进和推广新能源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加快淘汰制造、铸造、印染、造纸等行业中的落后企业和装备,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锅炉,提升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水平。完善水泥、锅炉、有色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和城镇功能分区,促进城镇污染减排。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洁净煤。加大交通运输工具废气的治理,促进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汽车废气排放。加大绿化覆盖面积,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并做好在建工程的防尘防砂工作。

4、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新能源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核心技术攻关和相关产业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

环保局

协办:

发改委 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财政局 商务局(口岸委)

答复日期:

2018-05-30

答复内容:

储呈红委员:

感谢您对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介绍:

空气环境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发展水平最直观的指标。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努力下,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大气治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进展。数据显示,2017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同比持续改善:全年优良天数占比达到了72.9%,全省排名第三,比2013年提升了11.3个百分点,增加了41个蓝天;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为全省最低,比2013年累计下降了45%。SO2、NOx的浓度也在下降,您所提到的酸雨几乎已在南通绝迹。今年以来,截止5月20日,我市PM2.5浓度为4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为全省最低;优良天数占比为73.6%,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为全省最高。

空气质量的持续好转是与一系列大气治理措施分不开的。自2013年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市政府在2013年底成立组建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包括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定期研究布置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牢固树立了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的方针,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实现了权责统一,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责任传导的良好态势。

五年来全市按照“控煤、降尘、治企、管车、禁烧、联防”的12字方针,系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累计排定并完成大气治理项目超过1000个,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污染企业搬迁(关闭)、燃煤锅炉整治、热电整合项目、工业炉窑整治项目、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废气治理、化工园(集中)区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堆场扬尘治理、港口岸电系统建设、电厂脱硝除尘改造项目和黄标车淘汰等十多个领域。我市连续三年获得省大气污染防治先进城市,并于2017年因空气质量改善较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推进较好而获得国务院的表彰。

二、我市当前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市空气质量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应看到,当前我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并继续改进。

一是颗粒物浓度仍未达标。目前我市空气质量虽然为全省最好,但仍在省考核目标附近徘徊,还比较脆弱。把我市的空气质量拿到长三角地区整体比较,只能处于中游。与先进地区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2017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仍然高出国家二级标准14.3%。要达标仍然要付出持久的努力。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仍然有可能发生。今年一月份的几次重污染过程,虽然是输入污染,但也让许多市民心有余悸。

二是臭氧已成为我市大气首要污染物。2017年我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1.7%。全市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64天,其中超标61天,占全年超标天数的61.6%。臭氧超标集中在夏季晴热少雨之时,以5-8月为主。今年以来,虽然臭氧连续四年上升的势头有所放缓,但仍为我市重要的大气超标因素。

三是局部地区废气扰民问题还很突出。从工业集中区来看,我市几个化工园区周边时常有群众反映废气扰民问题。从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来看,焚烧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散乱污”小企业废气直排或者恶意偷排的问题仍然存在。从城市来看,餐饮油烟的投诉举报一直居高不下,仅2017年1-11月,市区就受理餐饮油烟环境举报856件,占举报总数的21%,反映问题较多的区域基本上都是住宅小区周边。此外,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2014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到2017年底已达到180万辆。机动车尾气对市区空气质量的改善将持续施压。

三、下一步举措

如您所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在三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大气治理。

一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党政“一把手”靠前指挥、强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南通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排定了八大类40项工作任务,共594个治理项目,涵盖了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等多个方面。每月初,市大气办汇总各县(市)区整治进展,形成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市领导,并通报到大气联席会议相关部门与各县(市)区。市县“263”办公室实体化运作,由市纪委牵头负责,每季度对各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项目完成情况实施量化考核,压实生态环保工作基础。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全市工业企业已纳入我市日常监管“双随机”范围,采取日常检查与节假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进行随机抽查,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严查废气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直排、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完全、扬尘管控不力、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等违法行为。平时注重用“新面孔查老问题”,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常态化,有力推动企业提升环保责任主体意识。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建筑工地与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露天焚烧垃圾等方面定期实施联合检查。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配合衔接,针对大气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进行精确打击,对大气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是加大争取财政扶持的力度。根据省市大气专项资金和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的引导办法,加快落实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层面激励措施,努力提升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和覆盖面。同时,对前期已落实资金扶持的项目,定期开展回头看、后督察,确保整改一家、落实一家,避免出现问题反弹,确保整治绩效。

四是加强立法保障。您所关心的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已经有了突破。经过多方推动,市人大已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计划列入议事日程,并将于今年首先制定出台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地方法规。同时,市人大也已将《南通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列入2018年工作计划,并于2018年3月16日召集市城管局、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行政审批局、市法制办等部门专门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在将来,全市立法资源将对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倾斜,有力推进全市大气治理,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大气环境的持续稳定改善,是一个需要举全社会之力久久为功的工程,需要耐心和恒心,需要持续发力、精准用力、形成合力。希望您和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继续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而和衷共济。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