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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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莫晓冬

建议/提案号:

266号

标题:

关于我市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机遇,着力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初步形成了整体有构架、功能有支撑,发展有特色、制度有创新的城镇化建设新局面。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始终坚持以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先理念来推进城镇化建设,环保优先、节约优先、转型领先等观念促使沿海地区城镇化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初步走上了经济发展较快、生态环境较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承载力有限的矛盾会更加加剧,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值得关注。主要表现在:

一是生态环境发展布局欠合理。沿海不少的县区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由于城镇规划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城镇建设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城镇布局凌乱,工业、居住、文化教育、商业交错分布,加上城镇环境建设基础薄弱、企业选址不当等问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各类环境问题。特别是在城镇发展中盲目地追求速度、追求经济的发展模式,呈现出用地效益太低、城市蔓延太快的现象,人口的城镇化明显慢于土地的城镇化,人为建造“鬼城”,大量的良田被占用,过于注重新城区、工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校园区等物质载体的建设,而忽视与之相配套的生态环境的营造。

二是污染减排工作压力较大。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基础设施滞后等因素影响,完成减排任务难度逐年加大。水污染结构从过去以工业污染为主过渡到工业、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三位一体的局面,治理难度加大。大气污染已由传统的煤烟型向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叠加造成的复合型污染转变。

三是环境隐患依然存在。随着沿海开发国家战略的实施,将有一大批大项目要落地我市。长江流域下游承接过境污染也将大幅增加,对生态环境容量提出严峻挑战。根据环保部通报,南通重点行业环境风险企业共计654家,占全省的9.4%。印染、化工、钢丝绳等传统行业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着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隐患。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村庄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人均占地指标偏高等因素,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治理困难、基础设施难以配套、没有连片的生态空间等问题。同时,农药、化肥使用量居高不下,有机肥使用量逐年减少,农村生态环境退化严重。

四是环境纠纷和信访较为突出。随着群众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环保问题成为社会关切的热点、群众投诉的焦点,一些环境纠纷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成为引发群体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导火索”和“引爆点”。

五是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公民的环保意识总体水平较低,并且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不均衡性,特别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差,基础教育薄弱,农村受众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不高。

以上问题将严重阻碍我市城镇化的科学发展进程,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要高点定位,科学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坚持“科学合理、适度超前”,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其中;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融入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国土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专项规划中;编制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委托高层次规划设计单位或邀请高层次专家进行指导,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通过规划的实施推动环保工作的落实,确保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要积极防范各种重大生态环境危险。当前,沿海地区进入到重化工发展阶段,许多大型的化工企业进驻沿海地区,原有的传统化工、印染、规模小、布局分散,环境安全隐患大,环境风险高,随着城镇化建设推进的加快,必将涉及这些企业的搬迁退出,原有集镇工业集中区调整,都涉及到环境风险的防范。对潜在的破坏重大生态环境的项目和工程必须严格监控和防范,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危险物处置尚没有达标,缺乏处置能力,以及沿海化工厂房、锅炉等处置,应建立统筹机制,明确分工职责。环保负责监督管理,住建、农委、水利等分头实施,建立机制处理机制,将生态环境危害降至最低。

三要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改善城乡环境,预防和控制环境破坏和污染,应积极创造条件推行污染集中控制,以提高治理污染的投资效益;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定有关政策并结合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物的产生;按污染者负担、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完善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疏通、扩展环保资金来源渠道,增大环保投资,提高控制污染的投资强度和投资效果,特别是对于部分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源头排放。对于城镇,主要控制工业污染物和生活污染物的排放,提高污染处理能力;对于农村,主要控制农业生产中的面源污染,尤其是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使用、收割季节的秸秆燃烧。加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秸秆焚烧、化肥农药等污染源的整治。

四要强化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我市沿海地区的显著资源优势就是水资源的优势,海水、江河水资源量都十分可观,建议市政府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破解海水净化技术解决工业用水的问题,同时加强污水的治理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垃圾中转站建设,进一步实施好地下水管道雨污分流处理。

五要建立和完善生态绿色发展考评机制。由于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生态绿色发展考评机制,在城镇化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级、各部门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的意识还不高,低水平、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建议我市建立并完善生态绿色发展考核机制,以生态镇村、生态县市创建活动达标为抓手,将其纳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机制中去,实行“一票否决”等强硬措施,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晋升挂钩,推进全省范围内绿色生态的长效发展。

承办单位:

主办:

环保局

协办:

水利局 农委(林业局、农机局)

答复日期:

2018-05-21

答复内容:

莫晓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努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补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生态短板,奋力谱写美丽中国的南通篇章。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严格红线管控,推动国土空间布局更加科学。一是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认真落实《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区四区的划定,科学合理确定南通城市发展重点和优化方向。将主体功能区建设纳入《关于落实〈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入选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试点城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严守城市开发边界、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按最严标准在全市域范围内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形成初步成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市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4.01万份,新设、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1620块。积极开展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并按省部署完成国家级生态红线的报送。对市区2016年度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落实情况开展现场评估,依据考核结果分配专项资金。大力推进2017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计划,重点项目全部完工。三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结合区域发展要求及南通实际,按照江海联动、陆海统筹要求,提出构建“一主两副一枢纽,三带三片一岛屿”全域结构。推进19个市级中心镇建设,推动城镇环境面貌整体改善。分类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庄的规划编制及优化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创建南通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吕四仙渔小镇、海门足球小镇获批省第一批创建类特色小镇。

(二)强化污染防治,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更加明显。一是深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68台,完成8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5台工业炉窑整治、92家重点行业VOC治理、清洁能源替代79个、LDAR项目218个。深化VOC治理,在完成256个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又推进实施100家重点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夏秋两季火点“零通报”。修订《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响应措施。开展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加强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有力保障了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组织“十大”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清洁化改造,完成14项年度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狼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散货码头、危险品集装箱码头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完成了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立标等建设工作。完成了如皋长青沙应急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且获得省政府批复,并按要求完成了保护区标志建设等工作。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对我市2016年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调查评估,评估结果整体上较2015年度有所提高。三是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印发实施《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成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排查、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查及空间位置遥感核实(1924家)和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土壤样点3785个、农产品样点1140个,划定详查单元445个)、样品流转中心建设、检测实验室选定等工作。完成全部水稻样品采集和制备,即将从实验室测试分析,无机土壤样品完成采集,正在制备。按要求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调查(评估)和采样机构申报。

(三)坚持统筹发展,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美好。一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以如泰运河、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三条骨干河流,小印染、小化工、钢丝绳三个传统高污染行业为突破口,实施“三河三行业”整治行动。组织推进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率55.4%,比2017年初提升了6.5个百分点。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持续深化环保“亮剑行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等十多项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定了环境应急中心库建设方案。2017年信访总量和省级以上越级信访总量较上年下降。二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机械化保洁水平稳步提升,全市一二级及通航的三级河已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共配备各类机械化保洁船328条,机械化保洁覆盖率达到85%;农村保洁市场化运作持续深化,全市整镇(或部分行政村)实行市场化保洁的达53个,占乡镇总数的66%;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明确海安开发区、如皋城南街道、如东长沙镇、通州东社镇、海门常乐镇、启东启隆镇等6个乡镇为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镇,其中如皋城南街道被列为省级试点镇;开展“四位一体”示范镇和“水美乡村”创建,2017年每个县(市)区均有2个乡镇被评为市级“四位一体”示范镇,全市共有4个乡镇、17个村庄获得省级“水美乡镇”和“水美村庄”称号。农村覆盖拉网式综合整治有序推进,截至2017年底,累计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85套,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05吨/日,铺设污水配套收集管网721.51公里;建成畜禽粪便处置中心10座,能力1010吨,配套建设农户、田间蓄粪池3502个;新增垃圾房2106个。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化肥总用量(折纯)21.93万吨,化肥利用率平均达37%。积极开展农药械使用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精准施药技术,农药利用率达到39.08%。三是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办好“通博士讲环保”、“生态南通在行动”、“环保之声”、“公众看生态”等栏目和活动,刊发各类报道500余篇。32家环保科普基地全部对公众开放。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征集“心环保新行动”创意剧本及作品,组织学校参加省“寻找环保小天使”环保绘画大赛等系列活动,开展“生命之水-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利用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平台,推进环境保护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家庭、进社区。

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市在生态环保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生态环保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生态优先,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把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编制实施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按照“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创新之都和花园城市”的新要求,以城市总规研究为平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协调,继续推进“三规合一”总规修编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规划研究成果,科学划定全市域“三区两线”空间格局。开展《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修编,更好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三是不断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开展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严肃查处在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行为。落实生态红线区域管控措施、补偿制度,加大保护区资金扶持力度,项目化、工程化落实保护措施,打造生态红线保护亮点工程,确保全市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保持23%以上。

(二)坚持民生为本,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推进“三行业”及“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对化工、钢丝绳、印染企业实施升级、转产、关停、搬迁等措施。2018年关停“三行业”企业(或污染工序)210家,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630家,实现100家“三行业”企业、1000家“散乱污”企业产业升级或整治提升。引导专业园区内“三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并购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引导“三行业”企业搬迁进入依法依规设立的市内外专业载体功能区,降低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对已经停产的企业,彻底做到“两断三清”;对启动转型尚未实施、组织搬迁仍在经营、列入计划但未停产、已经歇业还未拆除的“三行业”和“散乱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危废处置规范有序、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水减排项目,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展,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严格落实《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强化排污权交易工作,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对已发证的15个行业加强管理,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合成材料制造等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二是实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巩固禁养区关停整治成果,加大禁养区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出现“漏网之鱼”和“死灰复燃”现象,确保做到应关尽关、应拆尽拆。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到2018年底,全市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3%,创建20家以上省级示范场。强化畜禽养殖场治理,推进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落实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在主要农作物的应用,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3%以上。推进农药零增长,加强重大植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积极开展精准施药技术研究,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39%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2%以上。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机械化还田和能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式,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完善“四位一体”市场化管护模式,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督查考核四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长效管护的专业化、精细化、机械化水平。三是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对接,完善证据收集和完善案件移送、会商和督办机制,高效推进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和行政拘留案件联合办案和移送。持续推进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八查八改。开展2018年全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风险源库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多发类型,开展2018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市级环境应急物质库建设。根据五个“第一时间”和三个“不放过”的要求,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有效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三)坚持多管齐下,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保障措施。一是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2018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吨/日,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规模9.2万吨/日,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1座。补齐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短板,新增危废焚烧能力达到6.5万吨/年、填埋能力达到5.6万吨/年。补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能力600吨/天,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置能力50吨/天。二是切实强化生态环保宣传。继续开展“公众看生态”等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开展环保科普和环保法制专题活动。继续打造“通博士讲环保”“生态南通在行动”“环保之声”等栏目品牌以及生态文明公益广告展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全年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播稿件500篇(条)以上。征集、制作、印发一批环保创意作品、环保科普手册等。三是建立完善考评机制。按照《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53个相关部门(单位)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进行年度环保工作述职,进一步增强各地各部门环保责任意识。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四个全面”综合考核,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年度考评结果作为组织部门调整领导班子和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每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