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工业危废“环保管家”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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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启芬

建议/提案号:

132

标题:

关于设立工业危废“环保管家”项目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党的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未来在工业危废领域,从之前重点提倡的“无害化”趋势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引导。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督查将成为常态,在固废处置领域,工业危废由于其高污染及高风险性,成为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

目前我市工业危废领域主要有以下特点:

1、通过正规途径处置的危废量远低于实际产生量,同时受限于政府对危废处置企业经营许可严加管控,目前国内危废处置能力远低于危废产生量;

2、由于危废处置的“邻避”效应,通常单个危废处置项目仅服务于一个小范围行政区域的企业,所处置废物种类繁多且量少,不利于进行合理的“资源化”利用,同时国内危废处置项目具有“小而散”的特点;

3、在产废环节和处置环节,由于在固定的地点,易于监管,但在运输环节,政府不易监管,跑冒滴漏现象较多;

4、工业危废的收集、存储运输、仓储、终端处置等环节往往是由不同企业主体承接,导致政府监管难,难以追究责任主体;

5、工业危废运输装备的发展滞后,危废处置企业和产废企业之间信息难以共享,互联网+数据的管理难以实现。

环大气[2016]45号《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发展环境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根据国家环保部提出的“环保管家”理念,为此建议设立南通市(初期可试点某化工园区)的“环保管家”项目。

其意义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对工业危废全产业链全面监控及监管,为政府及人民群众解除环保风险担忧;2、将废弃物更加细地分类,以最合理的处置方式对危废进行焚烧、填埋和资源化利用处理;3、最大化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有价值废物的回收;4、通过对各产废单位的有效管理,避免目前部分产废行业大面积关停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市工业发展。

南通市“环保管家”项目功能如下:

一、收集、储存全市企业的工业危险废物(参见环保部发布的2017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使用标准托盘罐、集装箱、储罐等集装化储运工具,覆盖产废单位现场废物收集、集装化运输、集装化堆场暂存及外发至危废处置单位全链条。

二、废物收集至环保管家项目后,进行成分分析、同类混装、异类分装等初步分类装载,易于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危废发运至相关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不易资源化利用的危废发运至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所有危废收集、运输及存储器具均加装定位、液位、压力及温度等传感装置,进行网络实时监控,数据即时传输至政府环保、安全及交通监管部门。

承办单位:

主办:

环保局

协办:

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答复日期:

2018-05-30

答复内容:

张启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工业危废“环保管家”项目的建议》收悉,您提出设立工业危废“环保管家”项目的建议与省环保厅2017年5月提出的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不谋而合。现答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的许可管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7条,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危废“环保管家”从事的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活动,既不是严格意义的综合经营单位又不是收集单位,因此,省环保厅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环人事函〔2016〕49号)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提出比较明确的管理要求。目前南通地区还未有单位向省环保厅提出试点申请。

二、设立危废“环保管家”的意义

中小型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小、种类多且分散,普遍存在单个企业无规范贮存场所、处置成本高、落实去向难,有的企业因缺乏专职人员、专业知识而造成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问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通过推行危废“环保管家”,探索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移试点和向产废单位延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服务,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拓宽中小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途径,解决小量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转移不及时、处置费用高等问题,逐步实现各类危险废物从产生、暂存、转移到处置整个过程“就地分类收集、安全及时转移和实时全程监控”的规范化监管目标,提升危险废物规范、高效的监管水平,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三、危废“环保管家”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根据地区企业情况和产业特点,在摸清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基础上,明确重点收集的企业范围和危险废物种类。

(二)全程监管。通过设立独立台账、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的全过程内部监管体系,做到来源可追溯、贮存可查看、去向可跟踪。

(三)高效服务。根据产废单位的产废规律,制定月度、季度收集、贮存和转移计划,加快对收集的危险废物进行委外利用处置,高效、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鼓励深入产废单位各个环节,帮助建章立制,培训专业知识,建立完善台帐,设置规范贮存设施、包装容器具等。

四、危废“环保管家”试点建议

(一)收集对象。以产生危险废物总量较小的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主要服务对象。严禁收集贮存反应性危险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严禁收集长期在产废企业超期贮存、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

(二)危废“环保管家”基本要求。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危废“环保管家”单位原则上应为园区管委会下属的国有控股、参股或全资的独立法人企业。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贮存设施、包装容器具、运输车辆等。收集贮存设施(含新建、改扩建)应位于所在工业园区内,应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环保、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依托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试点,增加危险废物收集种类、贮存场所等,可简化办理有关手续。加快对收集的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收集贮存设施的面积应根据收集贮存量及中转周期合理设计,不宜过大。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规模不得超过环评文件及审批要求,原则上最大收集贮存量不得超过3000吨,收集的危险废物最长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三)危废“环保管家”应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1)签订利用处置协议。危废“环保管家”与利用处置单位签订的利用处置协议书,以保证收集的危险废物可以委托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置,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和处置利用等。

(2)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必须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网上报告、建立台账,对贮存区域实行连续视频监控,能清晰反映每批危险废物的收集日期、来源、数量和去向等情况,实现“专人、专库、专账”管理。

(3)加强内部监管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控制进入贮存设施区域。建立对运输工具、贮存设施、应急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检测的管理措施。明确贮存设施采取的防火、防爆措施等。

(4)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制定专业人员培训计划,设定3名以上专职人员,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经营管理需要,帮助和指导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的管理。

(5)健全突发事故应急。包括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的类型分析;制订预防发生意外事故的措施,配备必需的设备、设施、装置;发生意外事故时的上报程序、联系办法、应对措施和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等。

(6)加强污染控制。加强对贮存设施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测制度等,防止贮存过程中的次生污染。

危废“环保管家”是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的一种创新和探索,需要得到管理部门、产废企业的认可。危废“环保管家”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须建立组织构架清晰、责任体系完备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收集、贮存和转移全过程的安全可控。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