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噪音污染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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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华涛

建议/提案号:

92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噪音污染监管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我市是蝉联七届全国文明称号的城市,也素有全国宜居城市的美称,然而,城市噪音污染问题却与之格格不入,虽经治理有所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街道、居民区流动促销宣传车招摇过市,高音喇叭的吆喝声不绝于耳,适逢各种节假日更是此起彼伏,你方唱罢我登场。

2、城市主干道商业街区,一些银行、商家在门口面向大街用大功率音响不停地循环播放各类促销信息。

3、小区内各种修理、收购叫卖声等“丰富多彩”。小区附近广场舞的低音炮音响更是“震撼人心”。

4、城市修建、装修装潢等各类施工中石材、金属的尖锐切割声让人“掩耳逃窜”。

为了让南通的文明城市更加名副其实,还市民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环境噪音污染的治理、监管显得尤为必要。特提如下建议:

一、制定出台《南通市环境噪音污染治理监管理办法》。对各类噪音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整治内容、整治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使治理行动有法可依,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公号、社区展板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人们了解噪音的危害,提高对噪音污染的认识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治理噪音污染的责任感。

三、成立专项治理机构。由政府指定一个部门牵头,环保、城管、

公安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四、建立嗓音污染举报制度。开通投诉电话、网络平台接待和

处理投诉,使市民投诉有回音、有落实。鼓励群众举报、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城市噪音活动,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

五、加大惩罚力度。对于群众举报的商业噪音,一旦查实应予以

严厉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增加社会舆论的约束力。坚决取缔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的方法。沿街店铺不得把音响设在店外,店内音响应控制在60分贝以内。

六、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要充

分考虑城市噪音问题,开展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污染普查和交通噪声污染模拟与预测,为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发展与规划、噪音污染控制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同时,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从源头消除噪音,包括在路边、路口等繁华路段安装隔声板、吸声板,在室内噪声大的公共区域装一些吸声体等,降低噪声对居民的侵害。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

公安局

答复日期:

2021-06-21

答复内容:

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噪音污染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噪音污染日益突出,影响了我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已逐渐成为政府部门关心和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立足岗位职责,围绕噪声污染防治,会同公安、交通、住建、市政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全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前期所做工作

(一)持续开展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十三五”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开展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并针对噪声监测超标频次较多或超标幅度较大的点位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分析超标原因,提出并落实各项改善措施,声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二)开展夜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今年,我局围绕市民关切的噪声投诉举报热点问题,会同公安、住建、市政等部门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4月26日,市攻坚办印发了《南通市主城区夜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局积极行动,牵头多部门开展夜间噪声整治,强化源头审批关,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经过1个多月的集中整治,生态环境部门先后检查362个工地,发现15个工地存在未经审批夜间施工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均已进行立案查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信访投诉数量环比下降50%以上。

(三)加强重点时段噪声管控。每年中高考期间,为加大噪声污染控制力度,创造良好的迎考环境,我局均会同住建、市政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建筑噪声管理的通知》,规定从6月1日起至6月18日,各施工工地自19:00至次日7:00,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中、高考当天考场周边的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安排专人加强中、高考考场周边的排查整治,对违反规定顶风作案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代表的建议,认真做好城市噪声污染监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公安、交通、住建、市政等部门,加强属地的检查指导,以创造“洁净、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为目标,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解决一批群众长期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切实改善市区声环境质量。

(一)强化源头管控。强化规划引导。结合城市建成区范围扩大及时调整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在道路规划和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目标。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准入,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夜间施工许可审批。加强夜间施工工艺、时间、部位和工程量的核查,做到非必须不施工。确需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二)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常态机制,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督促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娱乐场所等易产生噪声扰民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全面落实联合信用惩戒,对被处罚单位一律扣除信用分,将噪声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银行征信等方面进行限制,倒逼企业自觉改善环境行为。

(三)强化政策保障。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夜间信访处置程序,确保实现夜间施工投诉即时响应、快速处置。加强网格化日常巡查,将巡查情况纳入考核,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力求问题在一线解决。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公布“12345”市长热线、“12369”环保热线、公安“110”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在南通生态环境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接受群众投诉,畅通群众对噪声污染的投诉渠道,把群众的投诉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姓名:洪茂

联系电话:1392160826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