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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科技“利器”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字体:[ ]

2024年4月25日,白甸镇人大主席带队巡查瓦南河期间,发现河道西侧某水产养殖区域正有养殖尾水排放,白甸镇立即启动与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的联动机制,及时反馈此问题线索。海安局执法人员闻讯而动,立即携带无人机等科技执法设备赶赴现场核查。

经无人机空中巡查,瓦南河沿岸共有南、北两个排放口正在排放废水,排水口分别连接至南、北两部分养殖棚。

海安局执法人员固定好排放废水证据后,立即开展现场核查,调查发现该南、北两部分养殖棚均为同一个养殖户承包,主要从事牛蛙等水产养殖,南部区域建设有26个牛蛙养殖棚,其中有21个正在养殖,北部区域建设有49个牛蛙养殖棚,其中有38个正在养殖,因牛蛙养殖日常需要补水和换水,该养殖户未经审批,私自设置南、北两个排放口用来排放养殖尾水。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对两处排水尾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北处排口总磷3.11mg/L、氨氮6.21mg/L、化学需氧量87mg/L,南处排口总磷1.93mg/L、氨氮3.10mg/L、化学需氧量55mg/L,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目前两处排口均被封堵,海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户未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的行为立案查处。

当前正值汛期,是水环境质量滑坡的高发期。海安局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强化与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各区镇协作联动,重点关注水质异常波动断面,强化分析研判,迅速排查处置,坚持“抓早、抓快、抓准”,确保汛期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打好汛期水质保障提升攻坚战。

供 稿:时正玉 徐城林(海安局)

审 核:沈林玲李 婷

发 布:刘潘洋